2018年,我局按照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全力践行市委“135”发展思路,围绕全区“六大行动”,抓住依法统计、统计服务、统计改革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奋力做好统计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党建主体责任工作
(一)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局班子深刻理解党建工作对促进统计业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因人因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约谈制度,经常性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工作情况,思想作风动态。
(二)认真组织开展“三大”活动,扎实学习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系列讲话。按照全区“三大”活动要求,及时部署,牵头制定本单位“三大”活动方案,由每个分管领导牵头认领学习小组、讨论及调研课题。组织干部采用会前学习、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熟读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干部吃透精神内容,融会贯通。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集中讨论12次,深入乡镇、企业、调查户调研近10 次,形成调研报告4篇,并参与了区委的调研课题报送了调研报告。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坚持党组书记讲党课,邀请纪检派驻组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三苏”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学习三苏父子家风家训;集中收看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警示案例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典型事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重点工作、重大资金使用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向派出纪检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提前向组织汇报。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多餐接待等问题。2018年公务接待费18119元,比2017年减少30%。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差旅费内部管理制度、出差审批制度,差旅报销从未超出财政局的规定。加班补助严格审批程序,按实际加班人员加班时间进行申报。没有用公款发放纪念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按照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使用提前向机关事务中心申报,需要长时间集中使用时,按照统一规定在指定租车公司进行租用,租用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实行台帐登记,节假日集中封存。没有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四)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基层调研。今年,我局把下基层、深入调研当成了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按照统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下基层到乡镇到企业的巡查工作,对全区13个乡镇2个园区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达标验收,对所有的“四上”企业进行常规工作巡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实地查看,了解项目投资、开工进展等情况。到双收入调查户家中上门指导,加强记帐培训,深入了解记帐户家庭的实际情况。二是主动上门加强对乡镇对企业的岗位培训,对企业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对统计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进行解决。三是开展学习经验找差距活动,组织专业人员与阿坝、乐至、邛崃以及市内各区县的统计人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法的目的。四是联系社区,常态化推进对社区困难群众、残疾人、留守儿童的帮扶,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关爱慰问,加强社区阵地建设,对社区重点工作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地,为社区解决实际问题。
(五)全力开展“三创”工作。以部门包保片区为着力点,从卫生宣传入户、卫生整治、交通劝导等方面,找准各片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措施到位,效果显著。采取夜访、周末访等方式,发放市民文明手册、宣传单、小礼品,累计入户1011户,收回问卷781张,发放市民文明手册1600余册。建立包保区域日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集中行动中组织了环境卫生整治、经营秩序治理4次,协助处置僵尸非机动车14辆,清除牛皮癣小广告上千条,清运垃圾杂物11车,交通执勤两周。
二、统计业务工作
2018年,在单位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奋力拼搏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统计综合考核被被市统计局评为了全市第一名,彭山区被眉山市政府评为统计调查工作先进单位。统计工作首次被纳入了全区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列为对乡镇、园区和部门的考核内容。
(一)2018年,各主要经济指标排位在全市前列: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158.4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2%,增速继续领跑全市,连续五年全市第一;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63.03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居全市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8.62亿元,同比增长12.4%,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居全市第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4654元,同比增长8.5%,增速高于全省、全市水平,居全市第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8.49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居全市第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90元,同比增长9.2%,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居全市第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7%,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居全市第三。
(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行了机构、经费、人员、物资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了市级试点工作,开展了摸底清查、业务培训,营造宣传氛围,清查摸底共上报单位3724个,个体经营户15702个。现已进入正式入户登记阶段。
(三)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按照统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分步推进,建成4个高标准乡镇(街道)统计站,9个统计达标单位,55个“四上”统计规范化建设企业。此项工作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上受到了表扬。
(四)统计法制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三次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并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地方普法规划,列入彭山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建立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1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200本,宣传单3000份;二是抓好培训,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举办了统计巡查人员培训班两次,4次规模较大的“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班及乡镇统计员、企业新进统计人员培训班。三是强化数据质量巡查。每季度执法队重点对专业报表中出现问题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从“严”“实”出发,加强对原始数据来源质量执法检查,全年巡查“四上”企业78户,执法检查16户。
(五)统计服务工作:出版了《统计月报》12期、《统计季刊》4期、《统计年鉴》1本,并向全区各部门进行免费发放。发布了《统计公报》,发布了统计分析报告24篇,统计信息4篇。提前做好了《关于天府新区剥离后彭山经济运行分析》,汇编出版了彭山《“数”改革开放40年》书籍200本、宣传册2000册,向“三会”提供“撤县设区数说彭山社会经济发展”宣传手册,各大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统计信息发布近100篇。对全年、每季、每月重点工作提前谋划,挂图作战,强化督促完成,确保任务落实;加强统计预警预测,对重点难点指标以及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与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在前,避免出现重大问题。
(六)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按省、市安排完成了改革各项工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统计改革实施方案,从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电脑、网络、资料管理、台账等八个方面着力提高,为13个乡镇制作了经济普查制度上墙公示展板,为10个乡镇统计站配合了台式电脑。
(七)乡村现状调查:对97个涉农村(社区),140个农村调查户、10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统计调查,完成了调查数据收集处理工作,上报了调查分析报告。
(八)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数据评审会,坚持“事后评审”;完成了调查换点工作,对一半的调查户实行了“e记账”电子记账。此项工作被省调查队评为“居民收入调查先进单位”。
三、2019年工作思路及计划
(一)全力完成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平台录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查清全区经济总量、行业布局。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探索队伍建设的新途径,加强岗位交流和专业培训,开办“统计讲坛”和业务大比武,努力培养复合型统计专业人才,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对统计数据的采集、分析、解读和监督能力。
(三)强化基层统计,提升数据质量,尤其是企业基础建设。加强对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的统计工作,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部门统计,着力规范统计调查活动。
(四)强化优质服务,提升监测水平。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靠前服务,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力度,提前预警预测;加强信息发布,改版升级统计季刊。
(五)强化统计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按照中央、省、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时间节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优化统计内设机构。
(六)强化统计法制建设,着力规范统计行为。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出台统计工作新的制度、意见。
(七)开展各类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认真开展绿色发展统计评价工作,配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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