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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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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暨标准化建设行动见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5

根据省、市、区三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严格整治、标准化管理的既定目标,眉山市彭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再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暨眉山市彭山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行动至今成效明显。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分工。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安监局成立了烟花爆竹经营整治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彭山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股室在专项行动中所承担的相应职责,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严格管理,开展标准化试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区安监局对全区138个经营点进行了逐一排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零售经营点进行了取缔和关闭,对符合规定的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指导,要求建设标准化的经营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彭山区共关闭和取缔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21个,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7项。同时,建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标准化示范乡镇2个,标准化零售经营点12个,为全区剩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提供模板。

三是严格准入条件,扎实落实标准化建设。实行重新规划布点,严控零售经营点数量。对于已有零售经营点整治指导的同时,严控准入条件,要求新建零售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零售经营点标准化建设,对违规建设的零售经营点严厉打击和取缔。同时,要求所有零售点必须做到六必须:必须在正规销售渠道进货;必须将零售应经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张贴上墙;必须建立规范的进货销售台账并及时登记;必须按照许可证规定数量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量存放;必须悬挂统一的店招,必须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必须配备相关消防器材,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宣传,提升经营户安全意识。结合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短信、宣传册等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安全常识,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特别是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暨标准化建设行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战果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报道,为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下步,眉山市彭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暨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监管严格化、执法常态化、经营标准化的目标,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切实提高。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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