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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年鉴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部门预决算、财务、后勤装备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区级专家组工作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权力清单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公众知识普及,承担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股室负责人:谢琴。联系电话:028-37622035。)

二、应急指挥股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综合性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规章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工作

拟订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区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的相关工作(股室负责人:谢锋,联系电话:028-37623522)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负责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动避难设施建设,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股室负责人:谢佳真,联系电话:028-37612737)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股室负责人:曾荣,联系电话:028-37623755)

五、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股室负责人:赵碧国,联系电话:028-37623997)

六、行政审批股。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区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股室负责人:李昕梅,联系电话:028-37623675)

七、区应急服务中心。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接受并报送紧急重要事项。承担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协助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建设应急组织机构队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的联系。负责全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火灾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服务性保障工作。协助实施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中心负责人:许勇,联系电话:028-37623010)

八、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察;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监察;受安全监管部门委托,对安全生产渎职、违规、违纪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大队负责人:梁佳丽,联系电话:028-37623779)

九、区综合减灾救灾和安全信息服务中心。承担救灾相应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救灾工作,协助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统一发布灾情,分配救灾款物、救灾捐赠。承担全区安全生产信息服务等工作。(中心负责人:宋平,联系电话:028-37623206)

十、区消防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宣传消防法规,开展灭火技术训练和实战演练,落实执勤备战工作。迅速有效扑救区境内或相邻地区的火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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