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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索引号:1495410037/yjglj/2019-000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yjglj
  • 名 称: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8-08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开放发展先行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和应急救援任务。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眉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和《眉山市彭山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建立党委常委会成员、政府班子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建立履职台账,落实履职报告。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项目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在人、财、物和政策环境等方面,保障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园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出台的具体规定或实施方案。

(二)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区部署,建立应急管理机构。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确保2019年需完成的18项改革发展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

(三)纵深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强化源头监管。坚持规划、规模、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票否决和安全生产三同时,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点、危险源,从设计上消除系统隐患,从根本上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企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排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分类梳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和管控措施清单,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按照一企一册标准,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

强化岗位一线风险管控。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对存在1级、2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监测和预警。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安全操作明白卡等制度,确保每一名一线管理者、操作者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一企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一对照卡。督促企业利用四川省隐患信息系统,组织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闭环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严格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要加强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

加强风险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控制。要将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推进差异化监管、精准化执法。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突出抓好12项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学校、特种设备、消防、旅游、森林防火、冶金工贸等12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抓好城镇燃气、长输管道、民爆物品、水利、电力、玻璃幕墙、老旧房屋、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铁路沿线等行业领域治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制定出台眉山市彭山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定期排查制度,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市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重点对城市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排水防涝、燃气、供水、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进行监测监控和定期检测维护。

强化农业农村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向农业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煤改气等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管。

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重点建设公路路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水上交通渡改桥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人员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搬迁工程、安全生产专业救援能力建设工程及金属冶炼、工业煤气、有限空间和粉尘作业安全防护工程。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两关闭工作。全面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

坚持过程管控。深入开展打三非、治三违、治三超活动,加强联合执法和暗访暗查,严格实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司法监督和执行。

坚持部门联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计划,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各类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五)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夯实到位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财政投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鼓励高危行业企业开展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设改造力度。

深入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全力推进支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公众聚集场所投保安责险,鼓励、引导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

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实行服务机构公示和信用评定制度。调整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和人才库建设。落实安全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双公示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和诚信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等制度,将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在主流媒体上曝光。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保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保障安全监管执法经费。强化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立或明确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监管人员。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及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进未达标企业开展建设,已达标企业持续改进提档升级工作。新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复评)10家。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修订完成眉山市彭山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加强矿山、消防、化工、公路交通、城建、燃气、水上搜救、电力、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工程。坚持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实施“7+N”,开展安全社区、消防安全建设,新建成1个四川省安全社区。推进彭山区安全体验中心建设。

(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年度宣传重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和新录用公务员、事业人员任前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区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强化公共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康杯等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媒体、新兴媒体等多种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助力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社会监督。推行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19523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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