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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11511723MB0P99533C/2015-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6-07-15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彭山经济开发区,成眉石化园区: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

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随着冰冻雨雾等天气和人流、物流、车流的增多,诱发交通事故因素陡增;风干物燥,火灾易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园区务必要高度警惕,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职责,全面落实“五个全覆盖”;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工作格局。

二、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园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的冬季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温馨提示活动,让广大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争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实践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好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依法治安。企业是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引导广大企业树立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以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抓实抓到位。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加强员工培训,严格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落实到一线操作者、管理者层面,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监管执法,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

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园区要继续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部署开展“回头看”活动。要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牢牢牵住打非治违这一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的严重性、顽固性和反复性的认识,克服厌战情绪,严管、严查、严打,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重拳整治、严肃追责,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让安全生产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四、突出重点,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园区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园区领域的实际,针对岁末年初及“两节”、“两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专项整治,继续巩固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整治。

(一)深化交通安全整治。要继续巩固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确保完成道路安保设施和“双超”治理等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针对冬季雨雪、冰冻、雾霾等天气和春运的特点,要完善道路积雪结冰、大雾、交通堵塞、重大交通事故等处置预案,提高道路交通预警应对能力,确保重点道路的安全畅通。要结合实际,增设流动执勤点,形成严管态势,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运输和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路面管控,特别是冰雪路面、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春节前后车流量剧增时路面的管控;要加强7座以上面包车和农村客运车辆的严查严管。要严格源头管理,严把运输企业、车站、车辆技术、驾驶员资质审查关,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客车凌晨两点到五点强制停车休息制度。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隐患排查。要加强校车的安全监管,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要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签单发航制度,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载客船载客等违法行为,杜绝超载行为,严禁在大雾及能见度达不到通航条件下冒险航行。要加强对水上游览船和村民自用船舶的监管,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止营运和依法取缔。

(二)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要继续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切实抓好以尾矿库、露天矿山、地下矿山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各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严防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在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应停止露天生产、施工作业以及井下爆破等危及安全的作业,加强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地下矿山要以防中毒窒息和冒顶片帮事故为重点,抓好井下通风、顶板、采空区安全管理。露天矿山要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高陡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尾矿库要以防溃坝、漫坝事故为重点,严格放矿筑坝管理。

(三)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大力开展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用气、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重点是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KTV、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密集建筑等。要严格执法,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加大投入,加强火灾隐患整改,保证疏散通道、出口安全畅通;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四)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安监、交通运输、公安、经信和环保等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环节的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管线防冻、保温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事故;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和涉氯、涉氨、石油液化气等易扩散有毒介质、易燃易爆液化气体介质企业安全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排查一证多厂、分包转包和“三超一改”等违法行为,尤其是要做好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深化建筑施工和城市公用设施安全整治。要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公路、水电及水利等重点建设工程、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工程以及大跨度、深基坑、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等的安全检查和监管,严查抢工期、抢施工进度等行为。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抓好施工、生活用电和用火安全等管理和严格施工现场监管。要切实加强城市运营安全管理,以城镇供水、供气、供电和景区公园为重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城市运营安全。

(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质监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景区客运索道以及涉氨企业、城镇燃气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电梯、气瓶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日常检查和检修维护。要严厉打击液化气瓶的非法充装以及涉及公共场所安全特种设备的无证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

(七)深化粉尘防爆安全整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存在铝镁粉尘、煤粉、面粉、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塑料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相关安全设施,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清扫残留粉尘。加大挂牌督办整改重大隐患的整改力度,严格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八)深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要结合辖区内冬季旅游和春节大假旅游高峰的特点,及时发布景区交通、气象、客流等相关信息和预测预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景区道路、客运车辆、旅游路线等的隐患排查,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旅游安全。

城镇燃气、学校、电力、冶金、水务、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也要围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行业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五、加强预警预报,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园区要结合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要认真做好“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落实到位

春节、“两会”期间,区委、区政府负责人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园区要结合实际,重点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是否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两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园区要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1月25日、2月25日前报送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月度工作情况小结, 3月25日前报送总结。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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