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监测站:
经局党组会审议同意,现将《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9日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制定我局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全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确保顺利通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水环境质量目标:全区小流域中的岷江、锦江、毛河、王店河、通济堰、湄州河等6条全部达到Ⅲ类水质以上,梓桐河、彭溪河2条河流力争达到Ⅲ类水质。国控考核断面岷江大桥和省控断面毛河桥江桥、岷江彭东交界稳定达到Ⅲ类水质。区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改善。辖区8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优良率排在排位稳步提升,PM2.5排在全市前三。
总量减排目标: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比例达到上级目标任务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贮存、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一是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履职到位。二是全力抓好中、省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交办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省级暗查指导反馈问题、市暗访交办问题,以及自查发现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全面梳理排查整治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全力做好迎督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牵头领导:罗云;牵头股室:区环督办,责任股室:各股室、监测站)
(二)创建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高标准编制规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5月完成规划编制,6月通过专家评审并形成最终成果,8月颁布实施。力争2021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功,2022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功。(牵头领导:李红霞;责任股室:城乡生态股)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三大战役”。1.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中纺粮油(四川)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开展工业VOCS排放企业专项整治,逐一排查,建立工业VOC排放企业清单,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实行调度销号;加强家具、汽修、工业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科学使用大气环境网格化自动监测系统;完成道路雾化项目建设;加强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完成“蓝天卫士”可视化项目建设;加强对秸秆禁烧、散煤烤药材等的管控;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完成780辆的柴油货车抽测任务;加强加油站、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油品抽检力度,禁止使用劣质柴油;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登记备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并制定“一厂一策”和“公示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牵头领导:张冀川:责任股室:法宣股)
2.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约6000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增加6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探索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长效运行机制。在毛河和通济堰灌渠建设15个水质微站;对毛河和通济堰东西干渠开展跨镇(街道)处的交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并开展资金扣缴或补偿。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涉磷工业企业季度监督性监测工作。以毛河流域为重点,通过建设生态湿地、生态滤坝、生态沟渠等,因地制宜,多形式开展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在毛河流域试点开展入河口规范化建设。(牵头领导:张冀川;责任股室:污控股)
3.打好净土保卫战。巩固和严控土壤污染风险,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督导,不断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加快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推进覆土复绿、覆土复耕,杜绝野蛮开采、无序开采;开展芒硝排土场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历史遗留堆场的排查、整治、消纳和综合利用,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到位。加强全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准入,开展全区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壤质量调查工作。(牵头领导:李红霞;责任股室:城乡生态股)
(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
1.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要求,高质量、高效率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企,科学确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指标,做好规划衔接,加快规划编制进度,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力争更多项目列入中、省“盘子”。(牵头领导:李红霞;责任股室:城乡生态股)
2.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对上协调沟通,力争争取上级生态环境治理资金4000万元,力争争取债务资金5亿元,进入省级环保项目储备库项目7个,储备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为来年争取上级资金、实施项目提供坚强财政保障。(牵头领导:张冀川、李红霞;责任股室:污控股、法宣股、城乡生态股)
3.加快推进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启动实施毛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空气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毛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完成道路雾化除尘建设、“蓝天卫士”可视化综合监管、微型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等一批重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加强与电子科技大学的校地合作,启动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系统。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在南方家居园区启动“沸石转能+集中喷涂”治理试点。(牵头领导:张冀川、李红霞;牵头股室:污控股、法宣股,责任股室:各股室、监测站)
(五)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抓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持续实行“三个一批”,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行分类管理,优化完善“三线一单”成果,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提前介入建立专家团队,实行预审批,有效推动项目快速“上马”。同时,针对小微项目,落实“三个一”(开通一个咨询电话、固定一个服务接待日、每月开展一次上门服务),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牵头领导:张冀川;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2.抓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三个优化”(优化现场执法检查、优化日常监管、优化行政处罚),加强对企业的帮扶。要组建三支服务队伍(环评审批服务队、环保执法服务队、污染防治帮扶服务队),引导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继续推广完善“企业用电监管系统”和在线监测,减少现场执法频次。(牵头领导:罗云;责任股室:执法中队)
3.严格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排污单位监管,依法打击违法排污、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排污单位通过违法排污降低成本、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牵头领导:罗云;责任股室:执法中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揽总,分管负责同志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股室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生态环保工作的综合监管责任。
(二)健全奖惩机制。把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贡献突出的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在考核中体现差异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从严问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对上争取力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用于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项目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能力建设。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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