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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1495410037/sthjj/2020-0015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sthjj
  • 名 称: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07-14

局机关各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3日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0年,全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研究制定了“4个3组合拳”系列措施,全面打响八大战役,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持续协调发展。

一、主要指标

(一)水环境质量指标:2020年,全区9条小流域实现“2473”目标,即2条河流(梓桐河、彭溪河)断面确保Ⅳ类水质,其他7条河流(南河、锦江、毛河、王店河、通济堰、湄州河、红光支渠)全部达到Ⅲ类水质以上。区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辖区7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大气环境质量指标:2020年,完成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优良天数率大于83.6%,PM2.5小于43.2微克/立方米。

(三)土壤环境质量指标:配合省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布点和采样;启动观音产业新城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污染地块、固危废领域等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四)总量减排指标:SO2、NOx、COD、NH3—N等四项减排指标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比例达到省定目标任务要求。

(五)环保督察整改指标: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任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要求。生态环境部第二轮岷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检查、市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照时序要求完成。做到反馈问题整改不反弹。

二、重点工作

(一)做到三个改善。

1.水环境质量取得突破性改善。一是坚持“三步工作法”。对全区9条重点小流域实施三步工作方法,第一步开展月度水质通报,抄送区级河长,河道总监、河道总参、牵头部门;第二步开展水质环比恶化提示或水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示,直接发属地党(工)委、政府(街道);第三步对水质恶化明显的地方,报经区领导同意后,联合区纪委监委、区河长办实施驻点跟踪督办和问责启动实施。二是加强污水综合管控。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做好对工业企业和成眉石化园区、南方家居园区、观音产业新城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主、支管网和人工生态湿地)建设和运行的监管工作;继续开展涉磷工业企业季度监督性监测工作。三是积极配合河长制工作。各河道警长按照工作职责扎实落实河长制治水工作,配合区河长办开展各流域调研,协调解决流域治理重难点问题;充分依靠区、镇(街道)、村、社四级巡河检查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和收集问题。(分管领导:李里、李红霞、朱利霞;牵头股室:污控股、监测站)

2.大气环境质量取得突破性改善。

一是实施工业企业废气整治攻坚行动。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建立工业炉窑清单;联合区经信局对矿山开采、砂石、砖瓦等废气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一排查,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实行调度销号;全面推进燃气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督促中纺粮油(四川)有限公司进行10蒸吨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重点支持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煤改电。二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配合区交通局推进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艺应集中收集并导入治理设施;配合区经信局对家具、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区住建局开展装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倡导绿色装修。三是实施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攻坚行动。加快大气环境网格化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督促区住建局对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对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四是实施生物质禁烧攻坚行动。督促镇(街道)、村社坚持全域、全时段、全种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强对冬季露天焚烧树枝、散煤烤药材等的管控;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城区及周边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五是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联合交警大队,综合运用上路抽检等手段严格综合管控柴油货车,完成市局下达的抽测任务;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加强加油站、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油品抽检力度,禁止使用劣质柴油。六是实施重大项目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对北外街改造、尖子山航电、五湖四海等重大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起到实效。七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污染防治工作。(分管领导:李红霞;牵头股室:污控股)

3.土壤环境质量取得突破性改善。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土壤详查。用好农用地详查数据,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配合省市完成5家重点企业布点、采样、制样、流转、测试、成果集成等,为下一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优先管控名录的建立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开展重点污染源监控。督促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市局完成对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1家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督性监测;推进观音产业新城启动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善建设用地收储、出让联合会审机制,对重点行业地块和用地性质改变的地块,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四是加强全区工业固废危废管控。完成“清废行动2019”问题点位整改任务,开展2020年清废行动工作;推进芒硝排土场等大宗工业固废规范化堆存、无害化综合利用;加强污泥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管;加强危废处置利用单位、产生单位的监管,开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的排查和整治;做好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申报和转移审核;加大对破产、注销重点企业环境管理,拆除前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置企业留下的固体废物、废弃化学品等,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加强涉重行业污染整治,加大对全口径重金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五是加强环境统计管理。完成2019年环境统计年报和2020年环境统计季报的审核上报工作。六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8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七是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配合省、市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验收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工作。(分管领导:李里、张冀川,牵头股室:生态股)。

(二)做好三项服务

1.做好执法监管服务。一是优化部署执法力量。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蓝天碧水保卫战、清废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境监察档案管理。二是做好第二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结合前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过程中存在问题,做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落实整改措施、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向督察组反馈查处情况,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三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继续做好“三项制度”试点开展工作,结合移动执法系统手机端APP上线的契机,大抓“执法全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全审核制度”的推进,同时加强行政处罚公示公开,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稽查、两法衔接报送、“双随机、一公开”、测管协同制度;充分发挥移动执法、视频监控和自动监控系统、开发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无人机监管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按时完成省、市系统交办任务、定期开展节假日及夜间突击检查,饮用水源地检查频次,城镇饮用水源地按月巡查,乡镇饮用水源地按季巡查;做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文书的系统录入工作,保持本项工作质量优势,力争全市上游。四是积极参加执法大练兵。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的新增执法领域和执法事项,有针对性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定期集中培训,对新进人员、业务骨干开展“扫盲式”“综合式”培训,结合区域、流域、行业特点和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开展“点穴式”“解惑式”培训,提升我区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使环境执法力度、执法规范性、执法效率再上一个台阶,保持全市先进行列。五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管控。帮助指导企业提升环境治理、风险规避能力,按时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同时形成违法预警机制,增强自觉守法意识,让环保法律法规体系融入企业生产全过程。六是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力度。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及时掌握社会环境矛盾,通过部门联动、依法执法,及时、有效化解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确保不发生一件越级访,办结率100%。七是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对二级、三级网格负责人及基层网格员定期开展培训,强化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力争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将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八是加强新证企业排污现状管理。定期对新证企业发放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与管理平台账号,开展现场培训,督促新证企业在系统中完成方案审核及数据定期上传,确保方案审核通过率达到90%,联网率90%,达到省市要求。(分管领导:张冀川、罗云,牵头股室:监察大队)

2.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一是严守审批准入底线。坚持“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严格环评审批、严把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环评审批。二是坚持项目提前介入。坚持在项目落地前主动介入,减短程序办理的时间,避免审批项目和规划冲突。在项目引入前深入了解,多方调查,对于污染程度大的、不达标的项目严格把关,直接不予落户和引进。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实行环评审批“专家预审制、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定期到园区开展环评审批上门服务制度,做好环评审批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工作,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月报制。四是做好排污许可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五是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全面排查我区核技术利用单位现状和安全隐患。六是做好“三线一单”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落实眉山市“三线一单”初步成果报告并作具体细化工作。(分管领导:李里,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3.做好宣传引导服务。一是继续加强理论工作。制定好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0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督促实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2020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同时,邀请市、区宣讲团到我局宣讲2020年最新理论工作。二是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是丰富宣传教育方式。以“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使绿色环保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四是做好三创相关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三创宣传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完成宣传信息任务。完成2020年区委、区政府以及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宣传信息任务。(分管领导:李红霞,牵头股室:法宣股)

(三)实现三个提升

1.提升综合管理能力。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业务分工,统筹安排好各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协调机关各口子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推行OA系统办公。做好各股室、监测站、监察大队OA用户账号申请及网络布线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梳理各股室、监测站、监察大队的信息化网报系统,拟定规范化管理办法,落实责任人,确保信息安全。(分管领导:李里,牵头股室:办公室)

2.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一是提高应急监测能力。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水平。二是实施测管协同。针对污染源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和监测“同计划、同安排、同实施”,形成监测与执法职责分明、同步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作用,有效应对环境质量异常变化,提升对生态环境精准监管的支撑能力。三是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继续修订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的质量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管理的执行力。(分管领导:李里、朱利霞,牵头股室:监测站)

3.提升问题整改实效。一是加大跟踪督导。按照《眉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的涉及我区四大类4项内容,要督导区级责任部门向市级牵头部门衔接开展销号工作,对整改工作定期检查、定期督导、定期通报,随时掌握整改推进进度,及时解决整改推进问题。二是做好问题排查。对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再排查、再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住不放,在研究治本之策上下硬功夫、苦功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坚决依法处理到位,切实做到“零容忍”。三是强化督察问责。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切实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对在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和监管“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不得力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报经区领导同意后,联合区纪委监委,启动问责追责,确保我区顺利通过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分管领导:李里,牵头股室:办公室)

(四)筑牢三个基础

1.筑牢党建基础,夯实发展基石。一是健全基本制度。严格遵守我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民主监督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党组学习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二是定期开展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组织党员开展特色鲜明的党性教育、文体娱乐等活动;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汉安村结对开展共建活动。三是做好脱贫攻坚。深入开展“走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常态化开展“五必送、五必访”活动,助推脱贫攻坚;深入汉安村全年不少于4次,班子成员结对联系贫困户不少于2户,做到联系贫困户全覆盖;从政策、资金、项目、力量方面支持第一书记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分管领导:李里,牵头股室:局党支部、办公室)

2.筑牢廉政基础,强化廉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落实“五廉”教育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培训、廉政警示、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廉政测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环评审批、监察执法、环境监测、项目资金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关于同步开展重点岗位廉政监督的“十条措施”》,深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分管领导:李红霞)

3.筑牢人力基础,提升战斗能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生态环保“铁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一是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环保委、督察办的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协调推动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人人重实干的工作格局。杜绝工作中互不通气现象,切实发挥领导干部能力优势、经验优势、资源整合优势,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努力把工作抓实、抓到位。三是提升业务能力。健全业务骨干培养计划,推进内部轮岗交流,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专题培训,倡导全面学习、持续学习、终身学习,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以点带面、以弱带强,全面提升我局生态环境队伍整体素质。(分管领导:李里,牵头股室: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各班子成员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股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切实解决我区环境突出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项目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能力建设。

(三)健全奖惩机制。要进一步鲜明崇尚实干的导向,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实绩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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