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
关于印发《区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的通知
各表演团体,局机关行政审批股:
为深化教育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4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市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眉办发〔2021〕2号)和《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规定,我局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区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
2021年5月8日
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
区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为深化文化、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推进文旅服务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 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
以四川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管理系统现有文旅服务事项为基础,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告知承诺内容
(一)告知内容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用途、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等;
(二)承诺内容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
(一)告知方式。通过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向申请人展示实行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将告知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承诺方式。申请人知晓告知承诺内容,愿意做出承诺的,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方式确认需要个人承诺内容。
四、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申请人在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行政审批股404提供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上书面承诺并签字确认,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信息校验。逐步实现与公安、人社等部门重点数据共享,以数据共享方式校验承诺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做出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股室应当根据国家、省、市和区要求,完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畅通直系亲属为老年人代办的线上线下渠道。
(二)各相关单位、股室要贯彻放管结合要求,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 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方式的重要因素,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附件: 1.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区本级证明事项清单
2.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首批实行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眉山市文广旅局区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编号: 类〔20 〕 号
申请人信息 |
姓名(自然人) |
身份证号码 |
||
名称(法人或其他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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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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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内容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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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 |
对提供虚假承诺办理相关事项的,政务服务部门依法撤销相关决定,依法依规将申请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符合法定行政处罚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 |
|||
适用对象 |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
|||
申请人的承诺 |
具体承诺内容: (一) 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做出虚假承诺; (二) 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 符合政务服务事项证明事项相关条件要求; (四) 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 (五) 上述承诺意思表示真实。 |
|||
申请人: 经办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区本级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
部门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开具单位 |
办理方式 |
1 |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
设立文艺表演团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七条 |
院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当事人直接提供 |
2 |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营业执照证明 |
设立文艺表演团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七条 |
市场监管部门 |
当事人直接提供 |
3 |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证明 |
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第十条第二款 |
宾馆饭店 |
当事人直接提供 |
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首批实行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部门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开具单位 |
办理方式 |
1 |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
设立文艺表演团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七条 |
院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当事人直接提供 |
2 |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营业执照证明 |
设立文艺表演团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七条 |
市场监管部门 |
当事人直接提供 |
3 |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证明 |
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第十条第二款 |
宾馆饭店 |
当事人直接提供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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