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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 索引号:00859429-6/2017-0003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关于开展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9-22

关于开展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文化厅关于持续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确保重要节会安全稳定的通知》(川文办发【2017】34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区文物安全工作,现就开展全区文物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文化厅通知要求,把集中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文物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文物单位的安全与稳定。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为2017年9月到10月。检查范围: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内容

安全大检查部署落实情况;文物防火、防盗设施设备建设和使用情况。

(二)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以古建筑、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效能。

2.安全防范:以博物馆和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石窟寺、石刻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情况,专职工作人员和群众文物保护员巡查值守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时间2017年9月28日——10月20日,各乡镇文化站要按四川省文化厅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汇总于附件表1,并形成文字总结,于10月20日前上报区文广新局。

(二)督查。2017年10月21日——10月30日,区文广新局派出专门人员分成两组进行检查,检查相关文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文物保护单位防盗、防灾、防火落实情况,检查文物看护员是否能尽职尽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乡镇要始终将文物安全放在首位,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大力督导,明确责任,迅速部署落实。

(二)真查实改,务求取得实效。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遗盲区、不漏细节、不走过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断然采取强效措施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文广新局报告。

(三)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管理。检查结束后,各乡镇要将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贯穿于文物安全管理,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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