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一、我局监管的下属单位生及文化市场产经营单位概况
我局下属单位有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电影院文化市场市场综合执法队人员对全51家网吧、70余家歌舞娱乐场所、15家印刷厂、2家影剧院、5家书刊及音像制品销售等文化新闻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行动。
二、二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汛期来临,根据市、区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区纪委的相关精神,我局在本季度由文化市场市场执法大队和安全股对全区网吧、娱乐场所、音像制品、影剧院、印刷厂等文化新闻经营场所进行了多次全面的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场所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合格有效、防洪、防汛措施是否到位、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基本安全应急能力。执法人员还现场测试了应急灯、灭火器是否有效。经过排查,大部分业主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未出现大的安全隐患。只有个别经营单位未达到我局要求执法人员对其采取限期整改措施。
(二)针对下属单位由执法队和安全股局进行督查,因为下属各单位基本都是群众公共活动的场所,要求各单位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把检查结果报局里,重点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以及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汛期是否有相关措施等,加强文物安全管理确保我区文物建筑及地上地下文物的安全。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全区文化娱乐场所基本步入正轨,但是我区70余家中小型歌舞娱乐场所中有60余长期未取得消防检查意见书,也未办理任何证照或证照过期未办理有效期延续手续,属无证经营,但家数众多,本部门缺乏强硬有效的执法手段,无法予以取缔。根据区安委会的相关精神,我局现在只有通过日常检查来督促各经营无证经营业主注意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下季度工作安排
三季度是暑期,我局将做好回头看工作,巩固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预防新安全问题出现,对全区各个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未达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情况特别严重的将要停业整顿并移交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同时要加强汛期文物管理,加强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以及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等,以确保我区文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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