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加快健全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管理长效机制,我园特制定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幼儿园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购方案如下:
一、责任分工
1.幼儿园开学前将此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设立由园长任负责人的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管理小组,包括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严格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购标准,严格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验收标准,切实维护幼儿健康、家长权益。
2.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为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管理工作的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幼儿园的相关制度,做好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验收复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具体措施
(一)每年秋季开学前,将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二)按照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规范及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购意向。
(三)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供应合同期初定为三年期。
(四)征集采购意向
1.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确定选用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应征得4/5以上家长同意)。
2.学校原有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款式相对稳。
(五)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与的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2/3。
(六)发布采购需求
1.确定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购方案,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招标的,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相关信息,在竞争性谈判中以最低报价中标。
3.规模较小可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也可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采购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
(七)确定供货企业
1.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2.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学校人数的30%(1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3.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品展示、方案说明。
4.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八)公示采购结果
1.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九)签订采购合同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费用。
(十)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检查验收
1.园服是指幼儿在幼儿园期间或其他规定时间和场所的统一着装,是能反映出锦江幼儿园文化内涵、锦江幼儿园身份标识性的制服。幼儿床上用品是指与幼儿午睡室床匹配、统一样式和品种的寝具和其他相关用品。
2.园服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2015)、《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 28468)要求。幼儿床上用品严格执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T18383-2007)、《梳棉胎》(GB/T35932-2018)、《被、被套》(T/NTTIC 002—2017)、《床单》(GB/T22797-2009)要求,安全类别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10),床单、被套、枕巾等B类、棉胎C类要求。
3.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重点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所使用的面辅料等完全一致后方可发放给幼儿使用,并单独留存2套作为抽样备检。
(十一)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幼儿床上用品和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3.鼓励供货企业可视情况对于家庭贫困幼儿、革命烈士幼儿、孤儿、残疾幼儿,捐助园服和幼儿床上用品。
(十二)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黎丹,联系电话:13508079371
袁桃, 联系电话:17360691227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幼儿园
2022年8月1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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