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大型体育场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需求,为维护活动场地及器材设施,使本中心有序开放,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健身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开放时间
(夏季)6:00——22:30 冬季(6:30——22:00)
二、注意事项
(一)凡进入体育中心活动者,必须服从场内工作人员的管理,如若不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或不遵守制度的市民,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本中心。
(二)活动必须穿软底胶鞋,爱护场馆内公共设施和体育器材,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损坏场内设施与器材照价赔偿。
(三)严禁场馆内燃放烟火爆竹、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矿泉水瓶,口香糖等杂物,不得乱贴广告和宣传标语。
(四)严禁一切机动车、自行车、婴儿车和宠物入内。
(五)场内健身人员所携带的音响设备,音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80分贝。
(六)在篮球场和乒乓球场馆活动时,不得占用体校业余训练和比赛的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严禁抓、吊篮球圈,否者后果自负。
(七)健身活动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正确使用体育器材,不做危险动作,若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八)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健身以外的其它活动。严禁任何个人和团体在场内私立乱搭电线路。
(九)严禁在下雨或雨后进入天然草坪内,待天然草坪干燥后方可进入。
(十)举重馆和体育舞蹈房因专业性限制,不对外开放;室内乒乓球馆为错时免费开放场所(具体免费开放时间见乒乓球馆外开放时间表),其余均为全免费开放场所。对在场内进行体育竞赛,群众性集会的单位和个人,须报请彭山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再实行服务。老年人凭老年证、残疾人凭有效残疾证可以免费使用任何场地。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月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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