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眉彭府发〔2018〕4号)和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彭府经普办〔2019〕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以按时完成、保质保量为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对象、范围和时间
(一)对象和范围。凤鸣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中的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时间。普查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8年度。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
(一)所有普查对象的名称、行业、地址、营业状态、组织机构等基本属性指标。
(二)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的产品种类、实物量和服务活动等状况。
(三)“四下”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工资、资产负债等情况。
三、普查方式
(一)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由区经普办向各单位财务人员收集(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除外),区经普办收集完下发给街道各普查区,普查员入户定位后现场核实填报(2019年2月20日—3月10日)。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由区经普办协调区民政局召开工作会,向民间非盈利组织财务人员收集,区经普办收集完下发给街道各普查区,普查员入户定位后现场核实填报(2019年2月28日—3月10日)。
(三)“四下”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街道各普查员现场入户,咨询填报。其中,对于财务不健全的单位,各村社区要进行全面梳理,由普查员发放纸质报表,择时收表,现场核实录入(2019年3月31日前)。
四、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2月3日前,主要为各普查员熟悉业务操作、发现问题的阶段,主要的普查对象为“四下”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各村(社区)按照20%左右工作量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2月10日后,全面铺开,在3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街道所有普查对象数据采集任务。
第三阶段:4月20日前,本阶段为查漏补缺、重点改错阶段,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要利用这段时间对漏登、错登的普查对象进行查漏补缺、高标准完成普查任务。
五、数据质量控制
(一)强化业务培训。一是集中培训,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社区)普查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以经济指标含义和普查技巧为主要培训方向,加强普查员的普查专业能力;二是各村(社区)单独培训,街道办事处组织业务骨干联系区经普办人员一道,陪同普查员入户登记,现场演示普查全流程并解答在普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普查员普查工作熟练度。
(二)强化后台监测。街道统计员每天对普查员上报的数据情况进行逐一查看,对提示的所有错误与普查员一一进行询问核实,基本消除A类和B类错误,C类错误经核实属实的填写情况说明。
(三)强化宣传教育。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发放经济普查宣传资料、张贴经济普查海报、滚动播放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增加民众对于经济普查的了解度,促进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普查员对所普查单位加强经济普查意义的讲解,向普查单位告知经济普查的重要性、严肃性,避免普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减少漏报瞒报的情况。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