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11月批准设立,实际控制人为眉山市人民政府。主要经营范围是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负责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负责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开发。
近年来,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的发展规划,对公司的职能和定位进行了调整。目前,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今后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通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