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领导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罗佳明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冉登祥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李永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明宇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岳 剑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俞红梅 市纪委副书记
邹汝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白灵贵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廖仁军 市教体局局长
万俊才 市民政局局长
万 超 市司法局局长
何万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成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建国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梅 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江昌淆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俊 市水务局局长
熊 英 市农业局局长
郭才文 市林业局局长
王 继 市商务局局长
田 禾 市文广新局局长
彭 锋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黄劲松 市旅游局局长
袁卫彬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泽文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贺俊明 市国资委主任
杨云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贺建文 市工商局局长
王 绪 市质监局局长
孙绍全 市粮食局副局长
黄锦鸿 岷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彭 盆 甘眉(铝硅)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车智勇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周吉勋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冯志宏 市气象局局长
谢北洋 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文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严明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7个检查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眉府办函〔2016〕123号)要求开展检查和督查。各检查组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严密工作流程步骤,强化工作纪律规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闭环管理,确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