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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十三五”基础测绘发展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1-16      信息来源: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送审眉山市“十三五”基础测绘发展规划的请示》(眉规〔2016〕7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眉山市“十三五”基础测绘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按市政府审定的《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宗旨。以“全覆盖、大数据、强共享、广应用”为主线,着力构建新型基础测绘、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和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辖区内基础测绘各项工作。市级相关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你局要牵头做好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重大进展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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