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彭山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蔡山东路232号;电话:028—3762337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2024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条。一是在政策文件公开中,主动公开2024年国家、省、市医保相关的文件;二是在财政信息公开中,及时公开区医保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情况的说明、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等财政信息;三是及时公开2024年医保局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始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医疗保障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施“三审三校”制,领导负责制。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区政府要求,按时主动公开信息或及时更新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公开部门动态35条,通知公告25条,政策文件15条。2024年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坚决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医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分管领导,使政务公开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开展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5年,我局将根据区政府要求,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办事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最新政策与办事流程作为重点,依法及时的公开。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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