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以文件通知、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统计数据等为主,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平台,依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局机关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和进展情况等有关政务信息,做到及时发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其中工作动态104条,政策文件3条,统计信息1条,部门风采90条,部门决算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同意公开4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均通过三审后再进行发布,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管、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发现涉密涉敏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清查。

(四)平台建设

一是在区政府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平台依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与功能建设,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二是明确专人对平台进行管理,保障各栏目持续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创新性不够;数据解读工作与党政部门、公众的需求等还存在一定差距;政策解读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2025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编制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从“严”管理。持续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对信息发布平台的规范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有效确保全局信息发布平台有序运行。二是做“优”内容。进一步挖掘统计数据资源,结合受众关注焦点,推出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等专题专栏,进一步加深群众对统计的认识和了解。三是加“强”解读。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解读等形式,立体式、多方位做好政策解读;加大数据共享的范围,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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