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到2024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蔡山东路158;电话:028376132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26条;重大民生类15条,其中社会救助5财政类信息7政策文件3条;行政执法信息12条,其中行政检查2条,社会组织变更、成立、注销、处罚及年检事项10;通知公告3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民政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彭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按要求对政策措施落实和为民办实事措施进行公开,做到按政策办理、按制度办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日常指导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错敏字等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专员负责,确保沟通顺畅,确保信息发布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8.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应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示不够规范,公示涉及个人信息时应更加注重保护个人隐私。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公开内容,回应群众关切。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及时更新内容,广泛向群众宣传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性、敏感性、纪律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规范公示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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