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彭祖大道三段166号;电话:028—376317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财政预算决算方面,及时公开了区级财政预算、决算草案报告及报表,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方便公众全面了解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同时,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公开,包括民生保障、产业扶持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的分配依据、分配结果和使用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这表明在主动公开工作中,已较好地满足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但我局仍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一旦收到申请,能够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地进行处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我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前,需经过股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终审三道关卡,重点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保密性、合法性和时效性,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质量高、无差错。同时,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对失效或过时的信息及时下架,对政策法规类信息根据最新文件进行修订完善,保证信息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不断优化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与时俱进适当增减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公众反映的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偶尔有公开不及时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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