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黄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民兴路5号;电话:028—376830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我镇围绕中央、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信息公开14条,财政信息3条,部门风采20条,部门动态46条,领导分工2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公开办公地点和电话,安排专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接待和答复。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有效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镇领导高度重视,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要求由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制度,各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后,再予以公开发布。做到思想统一、职责分清,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和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梳理各部门的各类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确定专人负责网站日常运行和维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稳定,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全面梳理我镇及各部门的各类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并致力于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时公开。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地保障,为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来看,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形式不够多样;网站管理能力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相关信息报送不及时,影响信息公开时效性。

2024年,我镇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措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在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认真整理整理信息公开中存在迟发、漏发的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宣传。二是加大学习、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将理论知识与日常工作结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三是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意识,确保相关知识全面覆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