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由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综合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西街98号;电话:028—376035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区政府主动公开了包括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重大决策、民生实事等在内的大量信息,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件,已办结9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完整、合法。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府网站功能,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互动性。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5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7

行政强制

5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92.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0

0

0

0

0

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1

0

0

0

0

0

3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0

0

0

0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7

0

0

0

0

0

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1

2

0

1

1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需进一步加强。还需探索更多的信息公开渠道,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需优化公开流程。

针对以上问题,区政府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提高公开时效性。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

3.拓展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多种信息公开形式,如视频、音频等,提高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和易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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