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鹏利街西段20号;电话:028-376219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6件,其中预决算信息3件、保障性住房2件、部门动态11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快递邮寄11件、网站申请5件,截至目前14件办理完结并将相关信息送达申请人,2件流转至2024年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地进行了编制和更新,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目前我局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良好,运行正常,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2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发布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沟通联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规则及相关工作方案。细化受理、答复等环节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办理时限,落实经办人员的责任,规范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受理、分派、答复等环节的操作。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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