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彭山区彭祖大道二段340号;电话:028—350638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政务动态20条,信息公开8条。已公开信息内容包括财务信息、双公示信息、通知公告、部门动态等,并及时对领导班子信息及职务分工和单位各部门联系电话进行更新。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和流程,确保公开质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结合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7.8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与反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专业化水平。二是拓展公共形式,完善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完善信息收集、报送、保密审查、领导审核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