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李密大道二段201号;电话:028—3763407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系列要求,把政府信息工作的公开透明贯彻到工作各个环节。2023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31条,主要包括部门动态23条、信息公开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对所有上网信息做到全面、严谨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二是发布信息及时。对区政务服务热线12345的来电咨询及时回复,不能办理的件按程序转交相关单位处理,并全程跟踪回复结果。对各业务股室的规章制度、工作方案等需要公开的信息,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审核公开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天府通办彭山分站点和“彭山服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二是强化社会评议。通过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企业接待日等途径,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政务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安排专人对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的信息进行常规检查,有效解决建网管网机制落实不到位,栏目更新周期过长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业务工作的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更新周期过长的现象。

下一步,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效。坚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广大群众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项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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