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彭山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三段182号;电话:028-3763129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全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领导班子职务及工作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水利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水利政策文件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其中双公示77 件,财政信息6件。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2023年彭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了《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关于强化信息宣传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通知》,进一步建立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同时积极在四川经济网、眉山电视台、眉山日报、彭山要情等媒体刊登各类稿件35余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来,我局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日常监测机制,保证网站规范运行。同时落实专人负责部门动态、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更新职责职能、部门概况等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周周有更新,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五)监督保障。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投诉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信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紧扣上级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发掘新闻亮点,深挖特色内涵,及时报道宣传水利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效的信息,有深度地反映水利亮点工作。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编造虚假信息和数据,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信息安全关,切实抓好信息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报送。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规定,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严防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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