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城西社区建设路206号;电话:028-37630366)。

一、总体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其他互联网媒体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各类信息共计290余条,其中在门户网站公示政策文件30条,财政信息1条,规划计划3条,惠农补贴10条,乡村振兴8条,双公示42条,部门动态29条。通过眉山日报、各级农业信息网等发布信息17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接收依申请公开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转办,所有依申请公开均由局办公室收集汇总,再转相关站(股室、中心)办理并回复申请人,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采取具体经办人初审、站股室负责人复审、直接分管领导终审等程序,严把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关。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了1名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和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下设部门概况、部门动态、部门风采、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惠农补贴、乡村振兴、双公示等专栏。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专栏涉及信息进行更新。

(五)监督保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不定期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业务股室信息员培训指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及工作效率。严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板块信息更新频次不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发布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信息审核制度落实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梳理信息公开涉及内容,积极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同时督促业务股室加强信息报送;二是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员培训,确保发布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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