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彭山区蔡山东路158号;电话:028-376132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71条;重大民生类10条,其中养老5条、社会救助5条;财政类信息2条;政策文件1条;社会组织变更、成立、注销、处罚及年检事项22条;通知公告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平台信息管理,健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等制度,坚决杜绝重大错误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每周对政府网站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要求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安排人员具体负责,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风险研判,确保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质量规范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拓宽。

(二)改进措施。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学习,紧扣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规范发布程序,严审发文质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和准确;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拓宽内容范围,丰富公开方式。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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