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圣寿街3号;电话:028—37622071)。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区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建设,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主动公开上牢牢抓好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政府采购等。深入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遵循合法、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原则,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行政许可方面,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公示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结果。2023年公示已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2477项,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办理状态,实现办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方面,采取线上公示和线下公示相结合,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和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ps.gov.cn/上公示;在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楼、各超限车辆检测站、驻站办等地公示行政权力事项、主体、执法程序、裁量标准、救济途径、监督方式等;将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单位公示栏;将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公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执法场所;将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示在执法场所。2023年全年公示行政处罚事项99项,行政强制事项507项。本年无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7个,采购总金额约1234.68万元。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0条,主动信息公开共626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财政信息3条、规划计划1条、招投标信息4条、双公示6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抓好门户网站的运营管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发布,定期安排专人对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优化完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监督保障。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协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未因政务公开出现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而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行政强制

5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形势向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单位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公开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加强信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工作实际,紧扣薄弱环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水平。

3.提升平台建设。进一步根据统一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本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权威全面向社会主动公开文件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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