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166号;电话:028—376317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及公开我局相关信息,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务公开信息。2023年我局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网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5条。充分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获取财政信息的合法权益,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专人专班。要求每篇信息公开报送前至少经保密性和信息公开审查,经层层检查避免细微错误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形式,及时主动完成报送。切实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完整化,流程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强化能力提升,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一件不少,该保密的一个不漏,并做到及时、准确;同时办公室信息专人对公开资料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信息内容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不足。包括:一是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程度仍待提高,二是财政信息公开数量和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二是完善公开制度。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继续完善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各类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建立公开、规范、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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