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观音街道前程路东段399号;电话:028—3762187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区公安分局严格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区公安分局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工作动态,对外的公告公示,近期全区社会治安情况以及跟百姓日常生活信息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等,凡不涉及案件侦查及有关保密规定的信息,经相关领导审核后,通过彭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区公安分局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588条(次),其中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5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58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网上受理渠道,完善线上线下流转审批,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二是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流转、审核、答复等流程规范,形成多部门联动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三是强化警种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对承办单位的督促指导,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意见征询,有效确保答复条款适用正确。2023年,分局收到公民提起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并答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集中公开继续有效、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定期巡查、及时更新重点领域栏目以及财政预决算、重要公告等各类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设置和分类、更新,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数据审核规程,保证信息公开数据同源符合要求。持续做好微博、微信等彭山公安新媒体平台的资讯发布,发挥公安新媒体矩阵同频共振优势。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考核质效;组建业务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要求,交流工作经验,提升队伍工作水平。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通报相关责任部门并责成落实整改。切实维护申请人正当诉求,最大限度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0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8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4.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表述不够精准;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上述,我们一是加强发稿审核和日常巡查检查,及时通报整改相关问题;二是督促责任部门及时、规范向社会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短板,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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