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流水号 | 20170925011 | ||
标 题 | 玻璃厂污染死灰复燃 | ||
性 别 | 男 | ||
发件IP | 182**********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我是玻璃厂附近的居民,很早就想反映玻璃厂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的问题,前面搞环保检查,玻璃厂停产一段时间,本来以为会借此机会整改,没想到环保检查过后一切照旧,噪音本来就让人难受,再加上空气里面是不是飘来得刺鼻气味,让我们住在附近得居民深受其害,我书读得少,但是难闻的气味肯定对人身体有危害。我想问问环保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得吗?平时根本不管环境污染与否?如果不是只做做样子,那么污染企业是不是该好好整改?我不反对家旁边建厂,只要不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没有污染,我们也不会跟企业过意不去。 | ||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区环保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公司停产期间已对搅拌配料房进行了封密,并增加布袋收尘设施;已对噪声严重的空压机房新增了房顶隔音,并将原噪声较大的空压机更换为噪声较小的新式空压机;正在对玻璃窑炉安装废气脱硝装置。 因规划不符,区政府已启动对该厂退城入园的搬迁工作。该厂负责人称现已和区政府签了退城入园的协议。 处理情况: (一)已责令该厂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投产投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针对其道路扬尘问题,已责令该厂采取有效措施,对厂区车辆进行时产生的扬尘进行治理。 (三)针对该公司夜间噪声超标问题,区环保局一是依法向该公司征收噪声超标排污,二是责令其继续整改。 (四)针对该厂与周边居民点无卫生防护距离,且与现行城市规划不符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该厂的退城入园工作。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区环保局电话(028-37621256)进行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
||
处理对象 | 区长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