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彭祖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3日,巡察组向彭祖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彭祖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党工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木宗锋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督促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形成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反馈的9个方面23个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党工委书记亲自抓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任务逐项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四是注重加强与区委巡察办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整改进展,主动接受监督指导,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五是注重整改实效,将整改工作与管委会日常管理、长远发展紧密结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工作能力的实际成效。
彭祖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做到亲自审核每一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方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对于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挂帅,带领工作专班集中攻坚,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巡察整改中,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3次、听取班子成员巡察整改汇报4次、督促提醒领导班子落实整改责任6次、调研指导并督导整改8次。
通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彭祖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二是针对整改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党工委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整改工作推动了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整体管理水平提升,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和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四是党工委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巡察整改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促党建、以党建带整改,实现了双向促进的良好局面。五是在整改过程中,积极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2025年8月29日,巡察反馈的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长期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0项,已办结0项,正在办理0项。通过巡察集中整改,制定整改措施66项,建章立制9个,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2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次,清退违规违纪资金0.634万元。
(一)对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不够重视。
1.对风景名胜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够。党工委对《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学习研究不够,对政策理解掌握不到位,2014年、2020年原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批,先后在彭祖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实施了长寿村旅游小镇一期、二期安置区建设项目,被处40万元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与区发改局、区规自局、区林业和园林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完善项目审批程序;7月召集以上单位对风景名胜区管理、行政审批、执法等事项进行会商讨论,修订完善了本单位《行政许可核准流程》;三是2024年11月向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提出补办申请,目前长寿村旅游小镇一期、二期安置区建设项目已纳入彭祖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中,该整合优化方案已由区林草局报送市林草局审批,并每周与区林业和园林中心保持电话沟通,了解审批进度,截至目前该方案已在国家林草官网公示完毕,等待国务院最后行文后,予以调出处理。
整改时限:2025年8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协同各部门建立保护管理协作机制方面存在短板。管委会在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与保护方面,与多个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在农户建房审批、项目规划建设前置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真空”地带,2020年景区范围内出现7处违规建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完善《行政许可核准流程》,探索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彭祖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协作工作机制;于2025年7月23日召集区发改局、区规自局、区林业和园林中心等相关单位对风景名胜区管理、行政审批、执法等事项进行会商讨论,与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共同制定了《关于彭祖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并修订完善了本单位《行政许可核准流程》。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力度,积极配合区规自局、区住建局、江口街道等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今年来就景区运维联合区文广旅局、交通局、彭祖山旅游公司开展了“非遗三月三朝山会”安全检查,景区包车和导游是否规范,景区旅游大巴手续、线路牌是否齐全、有无违规运营情况等5次专项执法检查。四是持续开展风景名胜区管辖区域内巡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工作,在巡查中发现红光支渠的围栏损毁、堆土平整问题,并配合红光支渠管理处完成整改;汛期积极配合江口街道开展日常防汛工作,汛期安排带班领导坚持每周周末值班值守。
完成时限:2025年8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彭祖山风景区的运维监管不到位。一是景区内存在商户诱导消费问题,查阅12345群众投诉情况,2021年以来有11件投诉诱导消费事项,主要反映彭祖祠工作人员以免费领福带、平安结方式引导游客,再以祈福、捐功德形式诱导、强制游客进行消费的现象。二是景区停车管理不到位,2021年以来,政务服务平台共有10件投诉停车及停车场有关事项,主要反映彭祖山公共停车场指示标牌设置不合理,找不到停车场,景区附近经营户挡车拉客无人管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了到景区进行运维监管的频次,现已达40余次;经营管理已与运维考核挂钩,截至目前已开展3次运维考核。二是组织景区经营户进行服务承诺培训1次,服务态度培训2次,谈心谈话2次,服务投诉培训2次,联系市场监管培训1次,提升服务质量培训2次,查摆相关经营问题2个(已整改)和经验教训1条。三是场外新增停车场标识3个,方便了游客停车指引。四是根据附近经营户挡车拉客现象,开展了清理占道标识整治3次,入户文明经营宣传3次、散发宣传资料200余份,集中开展文明经营培训1次,文明经营劝导5次,盐井沟综合环境现象达到好转。
完成时限:第一项、第三项2025年4月已完成;第二项2025年4月已完成;第四项2025年6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彭祖山风景名胜区文旅发展存在短板,对地方经济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4.打造新场景、新业态,丰富景区业态布局方面存在差距。景区主要收入基本上来自门票收入,其他经济增长点较少,景区运营每年收不抵支。彭祖山猫猫沟温泉开发、彭祖山自驾车营地,因统筹谋划思考不足,项目因土地原因最终未落地;项目总投资2480万元的老街茶馆、王家院子、唐家院子、木器社等江口古街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招商进展缓慢,尚未招引到运营公司;禅茶院子、不老阁打造未完成,至今未对外经营开放。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文旅+体育深度融合,举办相关活动20余次,跟着赛事去旅行,增加游客近3万人次,同比2024年增加1%,提升了景区人气,拉动了景区收益约10万余元,同比2024年增加2%。二是开启文旅+影视新模式,自制短剧《我给彭祖当厨娘,馋哭众神》已在红果、番茄等平台上播放,目前已有5928万热度。通过网红影视场景打造,吸引大批游客前来打卡,提升了景区人气。三是积极丰富业态,推动智慧旅游发展,景区商户管理部已成功招入双佛、彭祖居新商家入驻,增加了景区业态。四是督促四川彭祖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就景区业态布局和提升、四个院子招商等加快进度。现双佛点、彭祖居新商家已入驻。五是彭祖山管委会与外事经合局等单位招引四川濮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收藏家协会,四川众诚合信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普州大地集团等十余家投资商到四个院子、禅茶院子进行实地考察。2025年10月22日彭祖山管委会、区国资委、兴彭建设有限公司、彭祖山旅游公司召开协调会,就四个院子公开拍卖流程和方式进行了商讨。由于融创资金链断裂,不老阁至今未竣工(未竣工验收),无法招商。六是景区运维公司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山道滑车、利康副食、非遗糖画等业态提升的商务合作协议。
完成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2025年5月已完成;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2025年8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5.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效应发挥不足,对彭祖养生文化的挖掘与活化利用不够。2021年彭祖山景区成功创建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但产品开发不足,目前仅有中医药泡脚养生包、香囊、药食同源菜品等产品,组织开展研学活动少,中医药健康研学课程未形成体系,长寿养生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彭祖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景区运维公司一起,加大对彭祖养生文化的挖掘、整理。引进专业人士研发出了“彭祖八段锦”“彭祖太极”等彭祖导引术产品,现利用“三月三朝山会”等节庆活动继续进行教授与推广。书籍《彭祖太极》已出版销售,持续开展与四川工商学院体育学院就“彭祖太极”在院校的研究、演练。二是彭祖居已引进商家,开展以中医问诊、康复理疗、导引术等与中医药示范基地相呼应的项目,增加了游客对彭祖养生文化的体验感。三是依托景区合作公司,研发彭祖系列产品,现已呈现养生药枕、药包、饮品、彭祖养生菜系列等,提高了优势转化率。
完成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5年4月已完成;第二项2025年6月已完成;第三项2025年8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6.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总结存在照搬照抄情况。2020至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计划高度一致,且存在多处错别字和“所属商会”“工商联、民营经济人士”等字样。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已制定完善《彭祖山管委会公文审核机制》,确保文本的准确性和专业性。三是已于2025年4月30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与交流。
完成时限:第一项2025年3月已完成;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5年4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7.对景区意识形态工作监督研判有待加强。对景区运维公司及景区运营工作的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分析不足,彭祖山景区彭祖书院存在有个别无正规出版渠道的书籍上架展出并出售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成立工作专班对景区内所有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已在景区开展4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发现景区大屏幕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1个,已立即整改。二是已于2025年4月28日、5月22日在景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如何应对媒体专项培训2次。三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景区每季度的运维考核(意识形态舆情项),目前已开展3次考核,并联合景区、四川彭祖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对景区意识形态工作检查4次。
完成时限:第一项2025年4月已完成;第二项2025年5月已完成;第三项2025年4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党工委对彭祖山旅游发展公司监管不到位
8.监管制度不完善。彭祖山管委会作为彭祖山旅游发展公司的主管单位,未建立对公司的相关监管制度,公司董事会会议无原始会议记录,仅印发董事会决议文件。
整改情况:向四川彭祖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制发督促整改函,要求其针对巡察反馈监管制度不完善的相关问题,及时完善整改。对接了武阳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加强对四川彭祖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监管。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9.检查指导不到位。2022年7月彭祖山旅游发展公司承建江口沉银博物馆项目以来,彭祖山管委会大局意识不够,对项目关心指导少,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每周对项目进行调度,共计16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解决土方进出通道问题;在巡查中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摆放不规范和缺少提示牌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完成;在巡查中指出道路配套设施施工进度滞后的问题,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后期加快进度;加强对业主单位的督促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两个项目已基本完工,但因博物馆项目暂未完工,大型机械未退场,为保护道路施工成果,需博物馆全面完工后做最后收尾工作。
完成时限:2025年7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10.对公司监督不深入。审计发现公司合同签订不严谨,存在合同未写明计划开工日期、现场施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订立时间以及合同签订时间前后矛盾等问题。
整改情况:对接武阳国投集团有限公司,交流了对公司加强监督的意见建议,并向彭祖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制发督促整改函,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完成时限:2025年8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
11.违规发放优秀党员奖金。2021年7月彭祖山管委会发放3人“2020年度优秀党员”嘉奖共计4500元。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已经发放的4500元的奖金,并按规定上缴财政。二是2025年3月5日、3月20日分别组织对党务、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养。
完成时限:第一项2025年3月已完成;第二项2025年4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12.谈心谈话未开展到位。经查阅,2020至2022年均未与单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已于2025年4月完成全覆盖谈心谈话。二是办公室已制定完善谈心谈话计划。三是分管领导每月与分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并持续坚持每季度至少与分管人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今年2名分管领导已开展3次谈心谈话,共计21人次。在第二季度的谈心谈话中,围绕本轮巡察反馈意见,就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整改以及注重整改成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沟通。
完成时限:2025年4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13.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严谨。未见党工委会议记录对单位制度的实施进行研究议定,“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无印发日期与确切生效日期;“眉山市彭山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中,仅确定“机关房屋建设、修缮、改造在2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建设”,未明确规定其他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上会金额。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规范和梳理,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公文审核制度》《项目申报流程》等制度8项。二是已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完善,明确了其他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上会的具体标准。三是2025年4月29日召开党工委会议对修订完善的《“三重一大”制度》《公文审核制度》《差旅费报销审核制度》等进行了审议。
完成时限:2025年4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4.差旅费报销不严谨。2021年1月28日宋艳秀、木宗锋、黄嘉林、李冬梅、冯军、宋冬梅、宋刚、余晓冬、张蓉9人;2022年4月29日余晓冬、木宗锋、黄嘉林、宋冬梅、宋刚、张蓉6人;2022年11月10日宋艳秀、黄嘉林、宋刚、余晓冬4人;2023年1月16日木宗锋、刁阳、宋刚、余晓冬4人开展工会活动当天重复报销差旅费(伙食费)共计1840元。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退回重复报销差旅费(伙食费)共计1840元,并上缴财政;二是2025年5月28日,组织全体职工对差旅报销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学习。三是2025年5月28日,组织全体职工对工会福利、经费收支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四是制定了《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差旅费报销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
完成时限:第一项2025年3月已完成;第二项、第三项2025年7月已完成;第四项2025年3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15.报账票据附件不齐全。2021年7月采购防洪抢险衣、防护防割靴、户外强光电筒等共计6675.90元,票据只有一张发票,无领取清单、领取人、领取单位等信息;2022年11月采购怡宝纯净水200件6400元,无领取清单、领取人、领取单位等信息;2020年管委会支付给眉山市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2.5万元,结算票据只有一张收款收据,无正式发票。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4月10日前对两笔采购事项的领取情况和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无正式发票的事项进行了核实,其中两笔采购事项已于2025 年4月25日由经办人员作出详细情况说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2.5万元无正式发票的事项,已于2025年9月补开了正式发票。二是对财务人员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对报账资料要进行更严格地把关,确保报账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支出合规,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2025年3月5日组织了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扎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完成时限:第一项2025年4月已完成;第二项2025年6月已完成;第三项2025年7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1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报废资产残值未入账,2020年11月彭祖山管委会向区国资金融局申报处置账面原值共计1.57万元的国有资产。截至巡察期间彭祖山管委会仍未将残值处置情况入账。二是固定资产处置未按程序报批,2023年10月彭祖山旅游发展公司处置原彭祖山宾馆废旧物品,包括电脑、电视机、电风扇等国有资产,处置时未按程序报国资监管局审批,仅经彭祖山管委会研究决定,且处置费用只有总数2700元,无物品处置金额明细。
整改情况:一是已做出情况证明,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二是已对此次报废资产处置情况,做详细情况说明。同时我单位向四川彭祖山旅游公司发出整改函,公司已回函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再清理。三是2025年3月5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新规》等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时限:第一项2025年3月已完成;第二项2025年5月已完成;第三项2025年6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17.项目实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2020年11月,管委会与四川康养堂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金额2万元,培训彭祖山管委会人员和景区工作人员100人彭祖导引术。实际培训对象不是彭祖山管委会人员和景区工作人员,培训名单人数45名,未达到合同要求全额付款。
整改情况:一是四川康养堂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彭山区寿乡舞太极队、原彭山区拳剑协会由于工作人员疏漏只登记了部分参训人员,未登记海选人员名单造成了培训人数不符合的问题,上述3家已分别就参训人数问题作出情况说明证明培训情况已完成培训人数100人以上。二是领导班子已组织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25年5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学习,并完善了项目实施的监管流程。
完成时限:第一项2025年5月已完成;第二项完成时限2025年6月已完成;第三项完成时限2025年7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8.未使用公务加油卡,私人加油到单位报账。2023年5月、6月,彭祖山管委会分别支付鲜凤飞、宋刚加油费360元、380元;2023年7月彭祖山旅游发展公司支付黄小宇油费345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相关3名当事人已全额退款1085元。二是2025年5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眉山市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眉财行﹝2021﹞20号)文件进行学习,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19.未实行一车一卡制度。2020年至2023年彭祖山管委会每年长期有3辆公车在使用,彭祖山旅游发展公司有2辆公车在使用,但分别只有一张主卡进行加油。
整改情况:一是已作情况说明。二是我单位已严格按照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对电车川ZD16366规范管理。
完成时限:2025年4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0.公车处置不规范。2020年11月处置单位(原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两辆报废公车(川Z70093和川Z73225)未见党组会研究、未报国资监管局审批;处置公车时,彭祖山旅游发展公司直接用两辆汽车报废后的废旧费用抵扣了应支付的拖车费用,且都无具体金额,收支费用均未入公司账,也无相关票据。
整改情况:一是已做情况说明,报废资产残值已抵扣拖车费用,修理厂已做出情况证明,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二是我单位已严格按照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对电车川ZD16366规范管理。
完成时限:2025年4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八)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2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工委未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审议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工委会议未讨论研究党支部换届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31日,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制定了党工委研究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三是2025年6月12日,按程序,顺利完成了机关党支部换届。
完成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5年5月已完成;第二项2025年3月已完成;第三项完成时限2025年6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未按季度开展党课,其中2022年未开展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单一,大多以文件学习为主。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记录。今年截至10月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10次,支委会10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二是制定了2025年党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制定2025年主题党日计划,丰富内容,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凝聚力。四是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4月28日组织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了支部建设、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内容,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完成时限:第一项、第二项2025年3月已完成;第三项2025年7月已完成;第四项完成时限2025年4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3.“财经制度坚持不严,报账要素不齐全”未整改到位,存在报账票据无领取清单、无正式发票情况;“工作不实,照抄照搬、应付交差”问题未整改到位,存在工作计划总结照搬照抄现象;“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仍然存在,2022年党组会讨论议定任命李冬梅为办公室主任,未开展选拔程序,2022年任命余晓冬为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主任、2024年任命黄梦雨为办公室主任,未进行职位预审。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审核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准确。二是加强了相关人员培训,制定了《公文审核制度》,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三是2025年4月14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彭山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制定了《选人用人管理制度》,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四是今年已组织政工人事干部培训2次;同时对选人用人各个环节流程进行公开,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高效。
完成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2025年4月已完成;第四项2025年7月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党工委将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为做好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持久稳固。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四是坚持主责主业导向,将巡察整改与推动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以整改为抓手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为管委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520118;邮政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迎宾中段803号。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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