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决议决定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人大常委会 >> 信息公开 >> 决议决定 >> 正文

眉山市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吕文中为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 索引号:1495410037/psqrd/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psqrd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吕文中为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2-26

眉山市彭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吕文中为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决定

20251226日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眉山市彭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眉山市彭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吕文中为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