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吕文中为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5年12月26日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眉山市彭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眉山市彭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吕文中为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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