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 城区35元/平方米、建制镇15元/平方米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川价费〔2001〕157号 财综〔2009〕12号 | |
| 2 |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污水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眉山市彭山区城镇排放的污水、废水处理的费用 | 居民生活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吨,特种用水1.80元/吨 | 政府制定,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眉彭发改价格〔2024〕6号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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