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7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目标绩效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理论学习不规范。
1.集中学习研讨开展少。理论学习主要以传达学习为主要形式,没有严格对标《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第一章总则中第五条明确的“其他党组织参照本规则组织学习”精神,未较好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对标《学习规则》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二是研究制定了2024年9—12月学习选题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024年9月以来,累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3次。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反馈问题: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2.文件审核不严格,相关表述出现重大错误。比如,《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支部2023年工作总结》指出“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主席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班子会、党员大会、职工会以及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理论知识和常见文会事办理实务知识,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专业素养;三是各股室在起草各类专报、报告、文件时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发文处理流程进行办理,并严把审核关,截至目前起草的各类文件相关表述未出现重大错误。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三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3.思想认识不到位。虽召开班子会、单位职工大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但工作研究不深,仅一句话带过。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区目标绩效中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2024年9月,召开专题会总结了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上轮巡察以来,未结合岗位特点,针对“关键点”“薄弱点”“风险点”认真研究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会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集中学习,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二是根据单位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各股室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7个,确定了3个中级风险点和4个低级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和办法,落实了相关责任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精准到位。
整改结果:第一项、二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反馈问题: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处分影响期党员参与选举。
5.2023年4月7日,某某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目标绩效中心党支部2023年5月9日和2024年3月12日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和调整支部书记、补选支部委员会议,该同志不仅参加了两次会议进行了表决和选举,还担任了两次会议的监票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召开班子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了党员干部党务知识;三是举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培训班,组织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重点围绕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内容进行了学习,进一步了解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和流程。
整改结果:第一项、二项、三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反馈问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还不够。
6.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个别记录未写明会议(活动)类型、会议(活动)主题、时间、主持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整改情况:一是为规范中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提高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质量,于2024年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的通知》至各股室;二是已按照《通知》要求,对会议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定期对支部手册等党务资料进行了检查,之后未再发现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有“老好人”思想,相互批评缺少辣味,存在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中关于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实施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反馈问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8.2022年7月开展中层干部选拔时,未进行职位预审,未出具党风廉政报告,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研究中层干部任免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陈丽红分别对时任的分管领导把关不严和具体经办人政策不熟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已召开班子会专题对《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通知》进行了学习,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有了进一步了解;三是已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出台的《眉山市彭山区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相关程序补充目标股股长。
整改结果:第一项、二项完成整改;第三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反馈问题:中层干部职位长期空缺。
9.目标股股长2023年4月空缺至今。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出台的《眉山市彭山区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相关程序配齐目标股股长,并对另外2个股长职位进行了交流调整;二是为使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得到提高,适时对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轮训,并通过职工会、党员会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干部职工专业素养得到了提高。
整改结果:第一项、二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反馈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
10.使用活页本作为机关会议的正式记录。
整改情况:已更换规范的会议记录本。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机关会议记录以条款式的记录为主,对重点工作研究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记录较为简略。
整改情况:一是为规范中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提高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质量,于2024年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的通知》至各股室;二是已按照《通知》要求,对重点工作研究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传达等内容进行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定期对机关会议记录本进行了检查,之后未再发现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班子会议记录没有班子逐一表决的过程,没有充分的反映参会人员的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为规范中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提高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质量,于2024年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的通知》至各股室;二是已按照《通知》要求,对班子成员逐一表决的过程等内容进行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定期对班子会议记录本进行了检查,之后未再发现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理念,强化党建引领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推动彭山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7618773;邮政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迎宾大道2号(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电子邮箱1494151928@qq.com。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