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4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党校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党校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主动扛起整改责任,校委会专题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把任务分解到股室、压力传导到人,逐条整改落实,共计制定整改措施98条,均已完成;二是敢于动真碰硬,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坚持立改并举,对党校运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制度8个,废止制度1个,推动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科学部署、主动作为,先后6次牵头组织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整改,高质量完成涉及自己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指出问题:区委党校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存在差距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年开展基层宣讲32期、受众人数1600余人次;新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开发新课6门,其中《新质生产力——驱动未来发展新引擎》获评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六届精品课;全年举办主体班15期、参训学员1100人次,与2023年相比分别增长15%、76%;全年立结项省委党校一般课题1项、咨政课题1项,同比增长100%;上报咨政报告5篇,其中1篇咨政获市委领导肯定性签批。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2025年3月2日,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通过巡察集中整改,制定整改措施98项,完成整改措施98项,建章立制8个,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12人次。
(一)反馈问题:落实“为党育才”有差距
1.落实上级工作任务不到位。区委党校未完成《新时代党校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的2023年度“开发3门案例课程”“制定《新时代党校创新工程高质量成果奖励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创新理论、党史党建、经济发展等领域加强课程开展,全年开发新课程6门,分别是《星火点点忆边区 延安精神永流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良好家风》《共产党宣言导读》《新质生产力——驱动未来发展新引擎》,其中《新质生产力——驱动未来发展新引擎》被评为省委党校精品课;二是根据专技教师专业背景对案例课程开发进行安排部署,选派1名同志参加省委党校师资提能培训,学习好课程、案例式教学开发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2门案例课程主题;三是加强集体备课活动,二十届三中全会后,组织专技教师参加区委宣讲团和市委党校集体备课会,提升备课质量;四是加强课程集中审核,邀请省委党校教务处处长、教授袁威到彭对课程开发进行指导,分别于5.20、5.22、6.3、10.29对新开发课程进行集中审核,其中《新质生产力——驱动未来发展新引擎》课程邀请省市党校专家集中把关,提升课程开发质量;五是按市委党校要求,经校委会研究,新时代党校创新工程高质量成果奖励依照《中共眉山市委党校实施新时代党校创新工程高质量成果激励暂行办法》执行,不再重复制定。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第四项、第五项完成时限2025年2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临时党支部设置不规范。2020年至2023年举办了43期主体班,仅有2期规范设立了临时党支部,占比4.6%。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主体班临时党支部设置程序,设立临时党支部由区委党校党总支研究决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二是制定《主体班学员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明确临时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组织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为临时党支部的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党总支、跟班教师加强对临时党支部的督导,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功能;四是加强临时党支部活动资料收集,及时归档。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其中第一、三、四项需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区委党校未按要求在2021年7月之前配备4名以上骨干专技教师,对引进的5名高学历专技教师缺乏系统的培养,“专技不专”现象突出,导致目前授课师资依赖于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和高校教师及市区领导干部,本校教师能够讲得好的较少。一体化办学后,对市、区两级合署办公带来的人员管理、办公场所问题,缺乏统分结合、收放有度的管理运行机制,容易造成经费和资产的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学科建设,将我校6名专技教师编入市委党校教研部,其中2名教师加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1名教师加入党史党建教研部、1名教师加入经济学教研部、1名教师加入法律与公共管理教研部、1名教师加入东坡文化教研部、1名教师兼职加入乡村振兴教研组,一体化开展教研活动;二是加强师资培养,2024年选派1人参加全省党校系统教学管理骨干班培训,每名专技教师跟班培训均在2期及以上,2025年2月,组织2名专技教师参加市级党员教育师资培训班、4名教师参加区级党员教育师资培训班,组织6名专技教师参加省委党校关于党校班主任沟通与协调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三是制定《“学习沙龙”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形式、组织实施、参与对象等内容,为专技教师搭建一个交流思想、分享经验、共同成长的平台,已开展“学习沙龙”5次,其中观摩教学3次和研讨咨政报告、分享培训心得、集体备课2次;四是严格开展专技教师量化考核,5名专技教师(因1名专技教师下半年入职)考核分值均在200分以上,其中最高达到308分;五是2024年10月将彭山老校区3楼办公室、2楼和3楼教室、车库,2025年1月将底楼商铺全部腾退给开放大学彭山分校,消除了标牌标识,只保留了二楼的2间办公室和1间档案室用于过渡期办公。六是区编委核定区委党校事业编制数为6个,截止2024年8月,已公开考核招聘专技教师6名。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完成时限2025年1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课程开发不够系统,教学培训形式单一、质效不高。好教材、好课程、好案例开发慢,未荣评市委党校“好课程”。教学形式单一,以讲授式为主,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其他方式运用较少,不能满足学员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新开发课程6门,其中5名专技各1门、领导干部开发1门,重点聚焦党的理论、党史党建和经济建设等领域;二是加强师资库建设,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深厚理论功底的省委党校、市委党校、高校教师和市区领导干部等领导干部、行业专家等作为兼职教师,兼职教师队伍达到108人;丰富教学形式,比如,在学制1个月的2024年中青班的课程设置上,课堂讲授28堂、现场教学13堂、微党课2堂、视频教学2堂,并在早间和晚上设置读书分享会、临时党支部活动、党性分析、学员论坛、学员讲堂、观看红色电影、理论测试、辩论赛、班级研讨等活动;三是汇总中省市历年“好教材、好课程、好案例”获奖项目,纳入学习提能计划;四是邀请中组部好课程专家、省委党校教授袁威到眉指导精品课打造,解决了新开发课程《新质生产力——驱动未来发展新引擎》中的具体问题和困惑,最终获评省委党校精品课;五是坚持集体备课说课,全年开展集体备课、试讲5次,不断打磨优化已有课程。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第四项、第五项完成时限2025年2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反馈问题:落实“为党献策”有短板
1.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不足,撰写的理论文章数量少,文章质量有待提高。从2020年至2023年区委党校共撰写13篇理论文章,仅有4篇参选省委党校、市委党校研讨会。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完成省委党校一般课题1篇、咨政课题1篇,市委党校一般课题3篇、咨政课题1篇,区社科联课题6篇,其中外刊1篇、内刊4篇、入选研讨会论文集2篇;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每名专技教师旁听党的创新理论课程超过10堂,阅读期刊文章20篇以上,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制定《专技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明确主持发表论文按不同级别每篇的分值,上不封顶。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5年2月。
整改结果:已完成。
2.科研文章质量有待提高。2020年至2023年37篇科研文章仅有1篇被评为市级优秀。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申报省市党校、区社科联课题共计12篇,每名专技教师课题均在1篇以上;二是坚持严格把关,召开科研文章集中审稿会,所有申报结项课题均进行集中审核;三是坚持专技教师与市委党校一体培养,6名专技教师均编入市委党校相关教研部或教研组,一体参加科研活动;四是制定《专技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明确结项课题或参评课题荣获优秀的,在基本得分的基础上,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增加20分,省级课题1项增加10分,市县级课题1项增加5分。
整改时限: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前;第一项、第四项完成时限2025年2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咨政成效不突出。咨政文章撰写少,2021年度撰写1篇咨政文章,2020年、2022年度均无咨政文章。转化率不高,2020年至2023年区委党校撰写咨政文章10篇,仅有1篇转化为咨政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利用好“学员资源”,全年专技教师与区乡科级进修班、中青班共同调研撰写完成咨政报告5篇;二是把咨政文章作为专技教师工作量考核的六项基础指标之一,明确对不同级别领导签批的咨政文章赋予不同分值;三是坚持合力攻关,对质量高的咨政文章通过集中审稿、精细修改、打造精品,其中《关于完善彭山区助老餐厅建设的建议》被市委常委、区委书记签批,实现“零突破”;四是加强与区级部门的联系,先后与区人大、区政协相关委室沟通衔接,将组织专技教师参加2025年度联合选题、联合调研工作。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第四项完成时限2025年2月。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涉嫌借会议名义进行接待或组织会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2月,选派单位会计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参加第六轮巡察工作,跟班学习财会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对参加党校、乡村振兴学院2022年第四季度教务工作餐的党校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强化纪律意识;三是分别于2024年10月21日、12月3日召开机关例会或校委会,集中学习了《关于印发彭山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重申规范接待工作的重要性和厉行节约的必要性;四是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做到财务支出公开透明、合理合规。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前;第四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开展的党史教育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不一致,涉嫌造假支付会议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织活动经费开支,原则上不产生餐费;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经费审批程序,从严审核党组织活动经费,实报实销;三是12月3日,召开校委会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关于印发彭山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规范会议费管理,提升干部职工节约意识。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2020年以来无依据向5名班子成员,3名助理讲师发放区委党校举办的主体班讲课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全年举办主体班15期,其他班次4期,本校领导干部和教师授课未领取任何讲课费。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反馈问题:财务审批不严格、管理不规范
1.违规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报销餐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党组织生活经费开支;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经费审批程序,从严审核党组织活动经费,实报实销;三是12月3日召开校委会,集中学习了《关于印发彭山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规范会议费管理,强化厉行节约意识。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差旅费发放不规范、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人员清退超标准和休假期间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二是2024年10月14日,召开机关例会,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山市彭山区有关差旅费、培训费问题的解答》,提高廉洁意识,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规定实报实销;三是加强教育警示,对超标准和违规报销差旅费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提醒;四是按照一体办学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差旅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五是加强差旅费审核,明确在集中调研月期间一律不报销差旅费。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前;第四项、第五项完成时限2025年2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培训费审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警示,对2022年5月发展对象示范培训班涉及的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二是12月3日,召开校委会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关于印发彭山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规范会议费管理,杜绝茶歇费用等违规支出;三是完善培训费审批流程,坚持校委会集体研究培训费支出事项,防止培训费的浪费。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前;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倒置、未体现竞价方式、验收不规范。区委党校无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先支付采购款,而校委会后开会研究,采购工作程序倒置;部分采购未体现竞价方式;采购验收不规范,无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及验收时间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警示,对负责政府采购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提升廉洁意识;二是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2024年政府采购制度汇编》,2024年更换彭山校区大门、拍摄视频均按程序进行,集体研究、过程监督、验收付款;三是修订完善《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前;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财务报销资料不齐全、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大了财务报销审核力度;二是对2020年以来没有公对公转账的凭证进行核实,明确向职工个人账户转账的要求;三是对2024年单位采购的图书资料建立入库台账,专人管理。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1.党的组织生活会执行不到位。2021年至2023年度退休党支部未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总支与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相混淆,未严格区分开。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二是党总支对机关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查检指导1次,完善了支部手册记录工作;三是对退休党支部书记和个人发言材料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在讨论个别党员转正事宜上程序倒置,采取举手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相关党务知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在今年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过程中,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前;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党校党总支未按要求及时换届,延期换届近9个月;总支书记出现空缺5个月,未及时进行补选;机关总支部书记、退休党支部书记均由党总支直接任命,未经过选举产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4日,召开机关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二是按照区直机关工委批复要求,2024年11月选举产生新一届校党总支委员会、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退休支部委员会班子和书记,并按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反馈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入
1.对全面从严治党分析研判不够。校委会未按规定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政治生态。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校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报告,班子成员自查问题10个;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处分决定暨警示教育会,通报党校系统违纪典例2个,观看警示教育片《官商之殇》《折戟沉砂》《失戒》,学习警示教育读本《戒鉴2024-违反六项纪律典型案件警示录》《案件警示录Ⅳ》,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三是制定《区委党校学员日常管理制度》《区委党校班主任工作制度》,明确了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职责,从六个方面规范学员日常行为。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校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2020年、2021年度的校委会记录未体现各班子成员讨论意见、主持人末位表态的具体情况,议定结果均用“全体通过”表述。举办培训未经校委会批准施行,支付大额培训费未经过校委会集体研究,且多支付培训住宿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二是加强对培训项目管理,全年举办主体班15期,除2期研讨班经费由培训部门负责的外,均由校委会集体审定;三是加强教育警示,对多支付培训住宿费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制度制定不符合实际,且执行不到位。如,“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仍然沿用2017年,未及时更新,且该制度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为“出席校委会正式成员为校党组书记、校长及党组成员和校委会班子成员……”。又如,区委党校2023年度有教职工28人次外出授课记录,仅有3人次按《外出授课备案制度》进行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临时党支部工作规定》《专技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废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把党校内控制度编印成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由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督促各股室严格执行;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对制度执行不严,或有制度不执行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四是严格执行外出授课备案制度,全年外出授课23人次,均得到审批同意。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前,并长期执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够。2023年4月8日,区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一季度学习会上,只对《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解读》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未首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个别中心组成员没有对标要求,结合年度述职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述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第一议题”相关论述,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坚持在校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学习议题,严格执行。2024年,召开校委会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期,均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常务副校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交流发言材料、年度述职报告严格把关。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前,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5年2月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个别班子成员未在2023年述责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校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中,均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常务副校长的述责述廉报告由校长审核把关,其他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由常务副校长审核把关。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5年2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阵地管理有差距。没有建立户外LED屏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因党校搬迁至新校址,原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已停用;二是9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眉山市委党校网络安全意识专题培训,开展自查自纠;三是配合市委党校做好了新校园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全年未发生一起意识形态事故。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其中第三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八)中层干部长期未交流
中层干部任职超11年未进行交流调整,对任职将满9年的中层干部未制定交流轮岗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眉山市彭山区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晰了选任条件、程序等;二是对中层干部进行摸底,建立中层干部任职台账;三是免去任职11年的教务股股长职务,推荐相关同志负责教务工作。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九)巡察整改长期坚持不够
区委党校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但制度修订不及时、科研咨政质效不高、休假期间非值班人员报销差旅费等问题依然存在,长期坚持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区委党校现在执行的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或新建制度8项,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科研、咨政工作力度,2024年度申报各级科研课题12项,已结项6项,其中省委党校课题2项、同比增长100%;报送咨政报告5篇,其中1篇被市委常委、区委书记签批肯定;三是把科研、咨政成果纳入专技教师量化考核重要指标,严格考核;四是修订《差旅费管理规定》,退交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对违规报销差旅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实行台账管理,逐条销号,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实效。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前;第三项、第五项完成时限2025年1月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7611036;邮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韩宾社区知行路1号;电子邮箱:549939558@qq.com。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