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07-02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非涉密)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工业发展股、农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股

028-37628829

机关简介

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概况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办公室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重大民生信息

乡村振兴

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基层送温暖等工作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招考录用

人事任免、人员招录录用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款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每年1月31日之前

其他公开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

□行政法规

□其他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外事股

  
附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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