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教育类)递补体检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发文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体检事项的公告》规定,“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此次考察环节,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出现缺额的岗位1个(眉山市彭山区第一中学政治老师,岗位代码23131013)。经研究,同意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现将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1),并将本次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具体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对象

见附件1。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教育类)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2024年7月26日

  
附件【附件2:体检须知(1).doc
附件【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教育类)递补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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