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粮食储备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调节市场、稳价保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2019年中央提出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我国粮食储备管理作出全面部署,勾勒了全新的粮食储备安全制度框架。2021年国务院和省人大、省政府相继出台有关粮食储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对粮食储备管理做出了新规定。
为落实地方粮食安全责任制,强化本地粮食安全保障,规范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新区储备粮在市场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眉山市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保障粮食安全的意见》、《眉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及修改内容
2021年12月,我局正式启动《眉山市彭山区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深入研究,广泛调研,在此期间,省、市发展改革部门也相继出台了若干管理规定和意见办法,2022年3月,形成《办法》初稿,书面征求了区级有关部门意见,并根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一是因机构改革,《办法》明确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区级储备粮管理工作,区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职能。二是根据《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规定,建立了区级储备粮储存费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明确将储存费用和贷款利息列入财政预算。三是增加了区级应急成品粮油管理的内容,实行计划管理,动态轮换,确保常储常新。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储备粮油的购入、储备粮油的储存、应急成品粮油管理、储备粮油的动用、损耗与损失、资金管理、储备粮油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附则10个章节。
(一)总则。明确制定依据、区级储备粮的定义、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
(二)储备粮油的购入。明确了购入的计划、方式、入库成本及粮油质量等级要求。
(三)储备粮油的储存。明确了存储的原则、存储企业的义务及禁止性规定。
(四)应急成品粮油管理。明确了应急成品粮油的管理方式、储存条件等。
(五)储备粮油的动用。明确了储备粮油需要动用的情况、动用后的补库时间等。
(六)损失与损耗。明确了储备粮油在存储过程中产生的损耗、损失的核定方式。
(七)资金管理。建立储备粮油储存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区级储备粮油所需储存费用和利息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八)储备粮油的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的范围。
(九)责任追究。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
(十)附则。确定了解释机关以及实施日期和实施期限。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37621486。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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