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办法》的背景和必要性。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工作,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我中心代区政府起草了《眉山市彭山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代拟稿)》(以下简称《办法》),起草背景如下:
一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颁布实施,为适应配套新的法律法规,重新制定我区征收集体土地办法势在必行。二是新一轮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区原有标准不再适用。三是我区已列入全市“东彭”核心发展区,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是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以前征地拆迁工作中尚未解决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亟待新的规定予以明确。
二、《办法》的起草过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中心于2020年4月开始着手起草,在《眉山市彭山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眉彭府办函2017-13号)的基础上起草了第一版代拟稿,经反复讨论研究,完成了社会公示和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了本版《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征收集体土地工作机制、程序进行梳理,明确相关各部门、单位的职权职责,理顺相关程序。二是对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依据做出说明,并公布新一轮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是对征收、安置、参保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四是对征地拆迁资金预算、决算和监管作出相关规定。五是明确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法律责任。
解读单位: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
电话:37627869
2021年11月2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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