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以前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0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2021年以前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三届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结果执行相关文件,同时定期对本单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修订和废止并予以公布,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修尽修、应废尽废。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有效期届满,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三、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22〕17号)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选择信息公开选项。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拟继续实施的,经合法性审核后,由制定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按照制定程序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

2.修改后继续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4.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

序号

发布

机关

文 号

文件标题

发布

时间

有效期

起草(实施)

机关

1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18〕10号

《眉山市彭山区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支农项目资产管护工作的意见》

2018.6.22

2023.7.21

区农业农村局

2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8〕49号

《眉山市彭山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管理办法》

2018.7.12

2023.8.11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19〕1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投资和重点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2019.2.18

2024.2.17

区发展和改革局

4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19〕5号

《眉山市彭山区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

2019.6.13

2024.7.12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19〕12号

《眉山市彭山区统规统建安置房确权办证工作方案》

2019.8.26

2024.8.25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9〕24号

《眉山市彭山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9.6.25

2024.6.24

区民政局

7

区政府

眉彭府通〔2020〕2号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的通告》

2020.1.10

2023.1.9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8

区政府

眉彭府通〔2020〕5号

《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告》

2020.4.7

2025.4.6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9

区政府

眉彭府通〔2020〕6号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2020.4.25

2023.4.24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10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20〕14号

《关于修订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8.4

2025.8.3

区发展和改革局

11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21〕1号

《眉山市彭山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工程管理办法》

2021.1.15

2024.1.14

区发展和改革局

12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21〕5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区)创建若干扶持细则的通知》

2021.4.16

2023.4.15

区农业农村局

13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21〕11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2021.6.15

2024.5.31

区农业农村局

14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21〕6号

《眉山市彭山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2021.5.31

2024.5.30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5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21〕7号

《眉山市彭山区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2021.5.31

2024.5.30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6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21〕9号

《眉山市彭山区城区和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2021.6.29

2024.6.28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7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21〕9号

《宣传彭山好新闻奖评选办法》

2021.7.22

2026.8.31

区委宣传部

18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21〕20号

《眉山市彭山区彭祖文学艺术奖

评奖办法》

2021.10.25

2026.11.25

区委宣传部

19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21〕12号

《眉山市彭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管理办法》

2021.8.27

2024.9.3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

修改后继续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序号

制定

机关

文号

文件标题

发布时间

修改时限

起草机构

1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2015.12.30

区政府正式宣布修改之日起3个月内

区卫生健康局

2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5〕62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城区洗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6.1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6〕15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建筑施工工地进出通道管理办法通知》

2016.3.1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18〕5号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2018.5.16

区委政法委

5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8〕72号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018.12.4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9〕21号

《眉山市彭山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019.5.3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序号

制定

机关

文 号

文件标题

发布时间

废止理由

起草(实施)机关

1

区政府

彭府发〔2011〕15号

关《于印发彭山县行政调解工作规定的通知

2011.6.24

制定依据已废止

区司法局

2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7〕13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2017.1.23

已被新文件替代

区城乡土地征补安置中心

3

区政府

眉彭府通〔2020〕1号

《眉山市彭山区关于森林防火期禁火期通告》

2020.1.10

已被新文件替代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4

区政府办

彭府办发〔2008〕14号

《彭山县水土保持实施办法》和《彭山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管理办法》

2008.3.11

主要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区水利局

5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8〕45号

《眉山市彭山区拍卖机构备选库抽选暂行办法》

2018.7.9

已被新文件替代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分中心

附件4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

序号

制定

机关

文 号

文件标题

发布

时间

失效理由

起草(实施)机关

1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6〕11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4.20

适用期已过

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5〕27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

2015.4.8

适用期已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7〕35号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2017.03.20

适用期已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8〕47号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18.7.11

适用期已过

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5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19〕6号

《关于眉山市彭山区林木采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9.8.15

适用期已过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6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19〕1号

《眉山市彭山区抢险救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备选库试行办法》

2019.1.2

适用期已过

区发展和改革局

7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20〕6号

《眉山市彭山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中介服务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

2020.4.18

适用期已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20〕6号

《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及仓库的意见》

2020.4.18

适用期已过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9

区政府

眉彭府通〔2021〕1号

《关于2021年烟花爆竹有限禁放的公告》

2021.1.20

适用期已过

区应急管理局

10

区政府

眉彭府发〔2021〕2号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2021.2.4

适用期已过

区应急管理局

11

区政府

彭府发〔2008〕12号

彭山县个人建房暂行管理规定

2008.5.13

适用期已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6〕85号

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6.11.24

适用期已过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分中心

13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函〔2017〕114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砂石行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7.11.20

适用期已过

区砂石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4

区政府办

眉彭府办发〔2015〕28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10.22

适用期已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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