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4年12月30日在眉山市彭山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局长 谢 红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区政府委托,现就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实效。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等,及时研究部署和统筹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全区各部门(单位)把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地。
(二)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约谈14个审计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区审计局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预算委等部门成立审计整改督促指导工作组,对7个单位8个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
(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区农业农村局修订完善《新型经营主体项目指导意见》,健全联农带农制度保障。岷江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制定《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加强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区经信局制定《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区住建局和凤鸣街道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决策管理。江口街道修订《交易限额以下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监督。
(四)加强贯通协同,深化结果运用。全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眉山市彭山区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区纪委监委加强审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处理,办结2024年审计移送线索3件,对4人给予组织处理,立案2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并将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区委组织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纳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审计结果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024年对5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两轮区级巡察中,区委巡察办全面查阅被巡察党组织接受审计反馈的相关情况,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共发现2个单位涉6个问题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针对审计提出的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年初预算时,压减1个单位运转类项目经费17.6万元。区国资局牵头完善《眉山市彭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明确对存在拒绝审计整改、敷衍整改或虚假整改等严重情形的,给予降低薪酬等处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底,《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分阶段整改1个,持续整改1个,均未到整改期限),正在整改2个(分阶段整改2个,均未到整改期限)。整改工作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6项。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未解缴的非税收入11751.48万元、债券利息399.38万元和专项债券利息14.92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2.资金跟踪使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23.93万元未及时安排的问题,已于2024年4月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相关企业。二是3个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2个项目已通过专家验收,1个项目待上级部门明确补助政策后处理。三是超项目进度支付政府债券资金的问题。目前已调整项目使用2075.83万元,剩余2919.99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支出。四是超范围使用债券资金44.68万元的问题,已于2024年5月退回区财政。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细化的问题。1个单位今后在预算编制中细化项目资金测算,增强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
2.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修订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奖补资金审核监管,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和使用效益。
(三)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通过施工方退回和承诺按复审金额支付的方式已整改1467.64万元,剩余309.43万元正在整改中。二是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转包和未按程序实行项目监理的问题已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三是随意变更且未履行新增变更手续的问题。已完善相关资料,据实办理结算。四是资料管理不善的问题。5个项目已补充相关资料,4个项目正在补充收集资料。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现代农业园区审计方面问题。一是联农带农监管不严,政策落实质效不高的问题。1个单位出台《新型经营主体项目指导意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1个专业合作社已按照协议约定向村民委员会分红2.12万元;3宗流转土地风险保证金和复垦保证金共计8.14万元,已全部缴纳。二是财政资金安全绩效存在风险的问题。已按照方案要求购置价值6.29万元的仪器设备;超标准补助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3.50万元已全部退回;1个项目变更内容已按程序上报备案。三是园区建设管理运营仍需加强的问题。未批先建8.21亩设施农用地,相关手续已完善,今后严格执行设施农用地报批程序。四是园区发展质量绩效有待提高的问题。1个单位已组织开展农技方面培训2次。
2.全区村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方面问题。一是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相关人员受到警告处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1个街道修订《交易限额以下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监督。二是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3个镇(街道)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规定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三是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4个镇(街道)多计工程造价17.59万元已整改。
(五)国有自然资源和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问题。一是土地流转分级审查不到位的问题。1个街道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资格分级审查。二是设施农用地监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1个街道制定《设施农用地办理程序》,加强设施农用地的日常巡查与用地政策宣传,强化设施农用地服务与监管。三是宅基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1个街道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规范宅基地审批流程,加强日常巡查整治。林业部门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方面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采购的固定资产360.6万元已补记入账;1个单位租金收入20万元已缴入国库,乡村会馆按评估价值计入固定资产。二是部分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和部分街道办事处对所辖村(社区)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1个街道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清理固定资产并补记入账;1个单位已清退24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人员。三是采购验收监管不严的问题。1个单位已按照规定完善变更设备手续。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底,本级审计移送(移交)问题线索13件已处理10件,其中:移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5件、移送(移交)行业主管部门8件,已追责问责9人,对1家公司和2个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追收追缴罚金28.49万元。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正在整改的2个方面问题,涉及债券资金管理和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一是债券资金管理问题。已调整项目使用部分债券资金,但因涉及使用资金量较大,短时间内无法全面完成整改,后续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支出。二是工程项目建设问题。主要是部分审减工程款与施工单位存在争议尚未解决,后续将通过进一步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款项。下一步,区政府将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审计整改责任部门(单位)按照审计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整改;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统筹解决整改中的难题;审计机关常态化开展跟踪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砥砺奋进,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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