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25日在眉山市彭山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上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局长曾淑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彭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去年9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建议,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稳就业、稳投资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效,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迅速部署,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开展防控工作,严防死守。区审计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促进资金分配公开透明、物资管理安全规范。重点审计了886.49万元财政资金、130.30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1家红十字会、1家慈善会,1家企业,9个政府机构和单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审计贡献。
2019年完成审计(调查)项目74个,查出违规金额100,172万元,审计整改97,177万元,审减政府投资12,61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意见59条,推动健全完善制度10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线索5件,目前已有13人受到“严重警告”、“警告”等不同程度处分。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区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认真执行区二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63,405万元,较上年增长8%;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0,504万元,较上年增长16.98%。民生支出264,373万元,其中交通运输、城乡社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分别增长211.18%、87.62%、25.84%、23.51%。总的看,公共财政运行平稳,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到位,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管理较为规范。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分配管理、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2019年,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7,660万元,支出374,834万元,结余2,8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66,473万元,支出862,269万元,结余4,2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80万元,支出4,794万元,累计结余16,95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财税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民生、保运转、促发展,强化增收节支,提高理财水平,进一步推行预算公开,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完整。
一是决算收入不够准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34.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9,618.73万元未及时缴金库纳入决算。二是将应列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的8,639.02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预算内其他收入,造成两本预算的收入不够准确。
(二)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
一是部分预算单位在国库支付中心新增透支50,401.87万元。二是暂付款消化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建立暂付款管理台账和制定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三是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由于对库款结构分析和动态监管不到位等原因,2019年全年有5个月月末“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4。四是312.90万元债券资金由于建设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闲置超过1年。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资金27,065.65万元未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二是存量资金19,025.10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盘活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不够规范。
2019年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2018年预算资金安排的彭祖新城体育公园(新一中体育场)等3个项目支出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情况有待提高。截至2020年5月,区财政局未建立对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未制定考核办法。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首次对区本级90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审计全覆盖,对涉及疑点问题的77个单位采取三种方式开展审计核查,其中直审2个单位、现场核查28个单位、组织自查47个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项目预算执行效率低。
区农业农村局等3个单位11个项目财政预算支出3,854.23万元,各单位资金支付进度为0。
(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率低。
区行政审批局等18个单位当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预算执行率在10%以下的单位9个;预算执行率在10%至30%的单位5个;预算执行率在30%至50%的单位4个。
(三)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区住建局等8个单位一年以上往来款项共计1,359.28万元因历史遗留、账务处理错误等原因未及时清理。
(四)其他有关问题。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等个别单位绩效管理不规范、预算安排未优先使用,导致自有资金结余大、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以及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和现金管理相关制度等问题。
三、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19年我区通过货币化安置实施棚户区改造621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人员(含农民工)952户,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安居工程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59套公租房转为人才公寓周转用房后,至2020年7月安排40人入住外,其余住房均闲置。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19年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涉及2016年至2018年征地拆迁预存款情况、欠费企业及时补交养老金情况和个人养老金的资料申报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抽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涉及2个企业400.01万元滞纳金和利息未征收到位;二是未及时清理参保人员,造成1273人重复参保。
(三)医保基金审计情况。
2018年度,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35万人,参加区城乡大病保险人数26.97万人。截至2018年12月18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数达到60.87万人次。通过扩面征收,健全了医疗保险体系,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脱贫攻坚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区委、区政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扶贫工作,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全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住房条件显著改善、群众收入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向1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4万元;二是13人应享受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40万元。
(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原义和乡书记乡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2019年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未对已拨付区住建局的1,074.45万元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情况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督促;未按相关规定将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情况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财政风险管理和防范审计情况。
通过对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检查了政府债务化解计划落实和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虽然2019年末政府债务总额(不含或有债务)未超政府债务限额,但已形成的财政性资金偿还和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的债务总额较大,且地方政府债务已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压力较大。
五、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彭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投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眉石化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五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主营业务缺乏,造血功能不足,经营效益差;二是个别企业负债偏高,还款来源不足,风险大;三是企业内部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规定。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我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稳就业稳投资政策落实和采取措施保障“三保”支出、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治理等情况。自2019年5月社保费率降低政策实施起,至2019年底累计政策性降费3,015.66万元;财政2019年累计支出就业补助资金725.98万元、支出失业保险基金2,648.9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0万元、发放创业补贴14万元、向39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88.67万元。同时,我区积极推动乡村治理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加强和规范乡村治理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漏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1,048.07万元;二是9名城镇户口人员参加农民工初级培训享受就业创业补贴0.9万元;三是在乡村治理机制健全、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及乡村治理监督保障三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保障。如:邓庙村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3万元;连桥村等7个村违规向已由财政保障基本报酬的27名村干部发放补助6.06万元;丰华村违规出借村自有资金20万元等。
七、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9年对5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项目送审金额共计137,565.67万元,审减金额共计12,618万元,审减率9.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投资管控机制执行不力,五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51个工程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重复取费,业主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的问题,涉及金额12,618万元。1个项目的业主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超拨工程进度款,涉及金额320万元。二是建设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14个项目存在基建程序不合规、合同签订不规范及违反招投标和比选等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126.2万元。
八、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有些是发展中新出现的,有些是反复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是制度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主体责任压实不够等,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管理、提高绩效,推动源头治理。为此建议:
(一)聚焦“六稳”、“六保”,提高财政运行质效。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绩效意识,改进项目管理,完善支出政策,加大绩效跟踪问效力度。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无效低效开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保障“六稳”、“六保”支出。
(二)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落实责任,妥善化解政府隐形债务存量,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做好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因地制宜,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深化污染防控。
(三)强化区域协同,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针对审计发现的财政资金监管、改革部署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民生政策落实中的问题,注重从部门联动上查找根源、从区域协同上增强合力,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对标对表成都,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治理、营商环境、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同城化、一体化发展。
(四)深化国企改革,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监督和风险控制,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推进创新发展,提高国有资产的市场竞争力。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其具体情况以附件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向社会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政府正在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抓紧整改落实,年底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推进下,区级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绩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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