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1495410037/qzfb/2026-00183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6-02-26
 文  号  眉彭府办函〔2026〕1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1-24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

计划的通知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三届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三届区委第183次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现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共计155个,总投资228亿元,2026年计划投资46.6亿元。其中,已完成立项、2026年确有必要实施、已基本落实资金或资金路径清晰、成熟可推进的新建、续建项目(附件1)72个,总投资105.4亿元,2026年计划投资25.2亿元;2026年拟实施但暂无明确资金来源或未开展立项工作的储备项目(附件2)83个,总投资122.6亿元,2026年计划投资21.4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执行。严格按计划下达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组织项目实施,不得用于与计划无关的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未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内的项目,不得实施,不得进入招投标程序。如确需实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眉彭府发〔2023〕9号)执行。

(二)完善前期工作。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尽早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可研批复等项目审批要件,抓紧办理正式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开工。要认真完善初步设计,细化项目设计方案,优化投资及建设规模,避免项目变更审批。

(三)规范项目建设。狠抓“项目、资金、责任”三落实,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加强投资管理,强化项目监管,确保推进速度快、投资完成好、工程质量优、带动作用强。

(四)积极向上争取。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扬勇于担当、积极主动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展向上争取工作,尽可能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项目监管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围绕年度建设目标,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二)落实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统筹负责本行业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的推进和综合验收等工作,加强项目监管,严格做到“三到场”(开工、建设、竣工),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早入统,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推动全区投资稳定增长。

(三)重视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对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要全力支持,在项目规划选址、土地供应、环境保护、招标投标、财政支付等环节给予优先安排。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

2.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表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眉彭府办函〔2026〕1号.pdf
附件【眉彭府办函〔2026〕1号附件2+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表.xls
附件【眉彭府办函〔2026〕1号附件1+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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