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5〕—4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解决依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聚焦依法决策提质、行政执法规范、行政争议化解等重点任务,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实施方案圆满收官,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必修课程,深入落实眉山市彭山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严格执行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继续推进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区级各部门(单位)、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工作均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眉山市彭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谋划编制新一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攻坚,全面筑牢全国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根基。抓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依法办事领域开展精准法治督察。〔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落细,持续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对2024年以前的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探索开展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以及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构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提升审查意见的公信力、专业性及协同性。〔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侵害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专项治理,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市场主体存在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的,强化信息共享实行联合惩戒。〔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优化惠企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全面梳理企业、个人和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办理事项清单,完善联审联办机制,推动国家3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印发眉山市彭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体外办理”环节。动态调整眉山市彭山区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实现60%以上惠企事项免申即享、快申快享,全面提升综合服务企业的能力。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三进三送”活动(进企业、进商圈、进小区,送服务、送政策、送保障),坚持做到把服务“做到家”、把政策“送上门”、把保障“抓到底”。持续拓展涉企服务事项范围,建立健全12345涉企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主动收集企业诉求,及时录入12345涉企专用平台,确保企业“知渠道、会使用、能满意”。〔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迎接“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评估验收。推进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机制,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减证便民”服务,推动公证行业提质增效。积极参与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同城化建设。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健全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快速办理、案件回访机制。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质效。〔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七)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行政执法联动协作,加强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行政执法活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三级三轮四统筹”机制,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优化“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融合监管,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试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试点开展“亮码入企”,通过“一码准入、双向验证、全程留痕”的智能监管模式,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全过程透明可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落实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区司法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切实解决频繁检查、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企问题,深入整治“小过重罚”等问题。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并进行公示,开展镇(街道)赋权事项评估。〔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
(九)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全面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推动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与法治化进程。深化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对接联动,有效整合各类争议化解资源,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整体合力,构建多元化的行政争议解决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诉调、检调、警调、访调、裁调、律调”对接,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扎实开展“制胜”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彭山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工作,谋划制定“九五”普法规划,开展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压实普法责任,推广运用“三单一评”普法工作制度。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开展“三微”法治作品创作展播,积极打造“彭祖祖说法”等各具特色的普法品牌,切实提升普法品牌效应。〔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十二)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监督,抓实审计整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科学规范。〔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统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依法行政数字化支撑。优化“彭小捷”智能政务系统,提供智能导办、智能预审、政策推送等服务,实现“人机交互”式高效审批,推动更多“AI+政务”应用场景落地。〔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举办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开展合法性审查能力提升培训和专题研讨,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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