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政府投资
项目计划的通知
眉彭府办函〔2023〕19号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三届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计划情况
我区2024年已落实项目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共计72个(附件1、2),总投资107.5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29.2亿元、计划支付资金27.1亿元。另外,储备暂未落实资金的项目61个(附件3),总投资107.84亿元,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即按程序实施。
计划外项目按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眉彭府发〔2023〕9号)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前期工作。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尽早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可研批复等项目审批要件,抓紧办理正式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开工。要认真完善初步设计,细化项目设计方案,优化投资及建设规模,避免项目变更审批。
(二)规范项目建设。狠抓“项目、资金、责任”三落实,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加强投资管理,强化项目监管,确保推进速度快、投资完成好、工程质量优、带动作用强。
(三)加快项目实施。各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均要制定项目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项目建设的各项责任及推进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积极向上争取。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站位,充分发扬勇于担当、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努力开展向上争取工作,尽可能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围绕年度建设目标,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二)加强监督管理。区目督办要定期对计划内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以督促相关项目加快进度。
(三)重视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对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要全力支持,在项目规划选址、土地供应、环境保护、招标投标、财政支付等环节给予优先安排。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需新立项并实施项目表
2.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
3.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政府投资储备项目表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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