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

杨 静同志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王 松同志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杨静同志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财税、统计、政府性债务管控、国资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民生、安全生产(消防)、机关事务、信息公开、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等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财政局(区财政评审中心)、区统计局、区国资金融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税务局、彭山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彭山发展控股公司。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天府新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山管理部、金融和保险系统。

陆召友同志 负责民营经济、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工作。协助王松同志分管国资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分管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安办)、区医疗保障局。

王 胜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分管彭山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联系武警彭山中队、眉州监狱。

刘江涛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林业园林、砂石资源管理等工作。分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砂管办)、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区房地产服务中心。联系区路投市政公司、港华燃气公司、区供排水公司。

周泽轩同志 负责交通运输(公路、水运、邮政、铁路、航空)、民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供销、烟草等工作。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正兴农业公司、区供销社、彭山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联系区气象局、彭山区烟草专卖局、邮政彭山分公司。

钟 华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服务业发展、商务博览、科技和大数据、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工作。分管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三产中心。联系区关工委。

钟 阳同志 负责工业经济、通信、军民融合发展、卫生健康、老龄、防艾、文化旅游、对外开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王松同志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分管区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局(区文物局)、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彭祖山风景名胜区、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区长效办)、区妇儿工委。联系彭山供电公司、电信彭山分公司、移动彭山分公司、联通彭山分公司。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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