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江口街道办事处、黄丰镇人民政府:
《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方案》已经三届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龚家堰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约7.2平方公里,现有农户700户,主要收入来源于林业和水果种植。初步测算有经果林约4000亩,其他林木约3659亩。
二、退出目的
龚家堰水库是我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承担着我区约27万人的原水供应。为有效保护饮水安全,需对龚家堰水库保护区范围内经果林实施逐年退出,同时建立生态隔离带,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入湖污染物进行拦截、过滤和净化,有效保护饮用水安全,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退出范围及生态隔离带建设范围
龚家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山脊线以内)现耕种的经果林地、巨桉等速生丰产用材林。
生态隔离带建设范围:水库征地红线480.5米高程以上50米范围。
第一期计划2022年9月底前完成生态隔离带范围内经果林退出和隔离带建设工作,第二期计划2025年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
四、退出方式、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面积测算。退出总面积约4000亩,第一期退出经果林面积约1025亩,其中黄丰镇425亩、江口街道600亩;巨桉林面积约534亩。
(二)退出方式
采用集中流转的形式退出。退出的土地建隔离网,管控种植、施用农药化肥等行为,并由农户进行生态养护。
退出标准为:
1.经果林退出补偿9000元/亩。
2.巨桉林退出补偿5000元/亩。
3.附作物、附属设施、建筑等参照征地拆迁标准补偿。
4.土地流转费800斤黄谷/亩·年。
5.生态养护费600元/亩·年。
(三)经费来源。龚家堰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费用由区级财政予以保障。
五、明确责任
(一)组成人员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见附件。
(二)责任分工
1.工作专班负责对实施方案进行审定,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矛盾,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任务目标,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区水利局负责提供相关库区资料,划定一期、二期经果林退出红线范围,建设隔离网,做好退出过程中的水质保护。
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退出土地的测绘工作,锁定面积。
4.区林业和园林中心负责做好巨桉林退出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库区生态林保护,控制砍伐,按要求落实相关林草建设工作,以及退出区域业主稳定工作,并积极包装项目,对上争取资金。
5.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退出林地的移植技术指导,控制好未退出的经果林种植中化肥农药使用。
6.彭山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生态隔离带实施方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监管工作,定期监测水质,并积极包装项目,对上争取资金。
7.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退出地的补偿费、土地流转费、生态养护费等相关费用。
8.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责统筹协调退出补偿及征地拆迁标准。
9.江口街道、黄丰镇负责各自辖区计划内的土地流转及换种工作,强化宣传,组织群众按时完成土地流转,确保补偿资金、流转金及时发放到位,并做好生态林日常管护工作。
10.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负责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维护。
六、第一期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和报批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分镇(街道)分村分社大力宣传龚家堰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提高社会认同度,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
(三)实施阶段:第一期2022年3月底前完成退出林地测绘及面积锁定;5月底前完成退出地补偿;9月底前完成生态隔离带建设。
龚家堰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牵涉面广,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实现。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统筹规划,做好组织协调,层层抓落实,处处有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专班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专班
组 长:杨 静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 松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江涛 区政府副区长
周泽轩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鸿涛 区水利局局长
潘 淼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杰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欧乙成 彭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曾淑敏 区财政局局长
唐建超 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主任
罗 尧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主任
胡晓菲 江口街道办主任
李旭斌 黄丰镇镇长
夏传宝 区水利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夏传宝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日常事务。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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