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救助工作有序推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眉山市彭山区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系,及时研究解决有关突出问题,确保救助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昇锦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潘 勇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文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钇光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敬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谢勤快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维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唐 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书记
余立刚 区卫生健康局地方病防治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孙 卫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罗善超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管夏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曾明华 区教体局副局长
曾 萍 区医保局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
陈建华 区司法局副局长
毛晓蓓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
钟 铨 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勤快同志担任。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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